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我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的有效开展,建立良好的道路运输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永仁县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和各部门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罗德宝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仕清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文 杉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熊 斌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夏学刚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洪喜 永仁公路分局局长
成 员:胡 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李景高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刀云东 县发改局副局长
殷大瑞 县经信局副局长
起先阳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李长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绍翠 县安监局副局长
卜保昆 永仁公路分局工会主席
薛廷祥 永仁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宋晓燕 县运政管理所所长
县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杨仕清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李景高、夏学刚、薛廷祥、卜保昆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永仁公路局、永仁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抽调。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工作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行替补,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县人民政府不再行文。
二、部门工作职责
(一)县经信局:对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以及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货证不符的,暂停或者撤销所许可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完善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许可管理制度和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机动车型参数共享机制,督促车辆生产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罐式车辆出厂检验制度。积极推广使用安全高效、技术先进、绿色环保的货车。鼓励厢式化、轻量化货运车型发展。加强标准化车型推广使用的政策引导,重点加大车辆运输车、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等标准化车型的推进力度。加大对老旧重型货车报废更新的支持力度,鼓励老旧重型货车提前退出运输市场。
(二)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依法进行处罚后放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处罚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公安治安管理部门要对货车强行冲卡、故意堵塞车道、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三)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输局履行本级人民政府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做好治超办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本级人民政府和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及时了解掌握行政区域内治超工作动态,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联合治超工作中需要衔接的问题,督促指导公路管理机构和治超站点做好治超工作。
(四)县运政管理所:县运政管理所应当加强对政府公布的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监督公路货运源头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及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依据出入口称重检测数据定期抄告的违法超载运输案件进行依法处理。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维修、销售机动车的各类市场主体加大宣传力度;对擅自拼装、改装行为全面清理检查,依法查处超范围经营,严厉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依法严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出厂及货证不符行为,暂停或撤销违规车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应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六)县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因超限超载发生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把治超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进行督查检查。
(七)永仁公路局、省公投公司昆西管理处:永仁公路局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省管国省干道超限运输检测站的有关工作,根据需要开展流动稽查检测工作。省公投公司昆西管理处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入口检测工作;永仁公路分局和省公投公司昆西管理处要同时将车辆违法超载运输案件处理相关信息抄告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车辆违法超限(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行驶证记载登记内容不符)的运输案件处理相关信息抄告车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九)存在多部门联合协作处理问题的,按照五部委联发交公路发〔2016〕124号文件执行。
永仁县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