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政函办〔2018〕9号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
2018年绿肥种植示范实施方案
等3个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永仁烟叶生产可持续发展。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8年绿肥种植示范实施方案等3个方案的通知》(楚政办函〔2018〕37号)精神,下达我县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经费75.8万元。为用足用好上级下达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经费,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计划实施绿肥种植示范1900亩,开支补助资金22.8万元;实施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清除回收5000亩,开支资金5万元;宜就镇新建6座(套)密闭式热泵电烤房开展电能代替烘烤示范,开支资金48万元,各乡镇资金分配详见2018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表。现将《永仁县2018年绿肥种植示范实施方案》《永仁县2018年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清除回收实施方案》和《永仁县2018年电能代替烘烤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县财政局及时将专项资金下拨到涉及项目的乡镇财政所,请相关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用。
2018年7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项目资金分配表
单位:亩,座,万元
乡镇 |
绿肥种植 |
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清除回收 |
电能代替烘烤示范 |
资金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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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面积 |
配套资金 |
实施面积 |
配套资金 |
实施数量 |
配套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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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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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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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莲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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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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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8 |
宜就 |
800 |
9.6 |
1210 |
1.21 |
6 |
48 |
58.81 |
猛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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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 |
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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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 |
中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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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 |
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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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 |
永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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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的 |
1100 |
13.2 |
1350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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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5 |
合计 |
1900 |
22.8 |
5000 |
5 |
6 |
48 |
75.8 |
永仁县2018年绿肥种植示范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在全县持续推广绿肥种植示范面积,抓好绿肥种植示范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8年全县计划开展烟田绿肥种植示范面积1900亩,其中宜就镇800亩,维的乡1100亩。
二、扶持政策
全县绿肥种植示范补贴资金22.8万元,按验收合格面积,每亩现金直补烟农120元,其中宜就800亩补贴9.6万元,维的乡1100亩补贴13.2万元。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分别下达到宜就、维的两个乡镇的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根据烟叶站烟农种植绿肥验收合格面积补贴花名册转账支付给绿肥种植的烟农。
三、工作职责
涉及绿肥种植的乡镇人民政府为示范实施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县烟草分公司、各烟叶站负责示范技术指导,配合项目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抓好示范落实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涉及绿肥种植的乡镇要切实增强主动性和责任感,切实把绿肥种植示范工作作为推进我县绿色生态烟叶发展和健全完善土壤保育体系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领导,建立职责清楚、分工明确的工作机制,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实施过程中要强化检查督导,确保按时按量按质完成,确保示范效果。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涉及绿肥种植的乡镇要围绕2018年烤烟种植地块规划,有重点地开展绿肥种植示范,要选择在烟区规模较大、公路沿线、小春茬口矛盾突出的区域,不能搞零星分散种植、遍地开花。要以规模化连片为单位整体示范推广,连片面积不得低于100亩。种烟积极性不高,稳定性差的区域不得规划种植,杜绝示范区来年不种烤烟的现象。
(三)统一标准,指导到户。为便于技术指导、验收和管理,涉及绿肥种植的乡镇要宣传引导烟农主动种植技术成熟、接受度高的苕子绿肥品种。要加强种子供应管理,把关种子质量、种子供应和种子价格,确保烟农购买到品质优良的绿肥种子。要指导烟农按照每亩配套种子5公斤—6公斤的标准,自行向种子供应部门购买,并妥善保管好付款凭据,作为核实面积依据。
(四)严格考核,全面验收。要100%全面验收到户、到田,要健全痕迹档案资料,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五、全面规范补贴资金管理
涉及绿肥种植的乡镇要严格执行省、州、县有关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规定,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规范使用绿肥种植示范补贴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严禁超预算、超范围开支补贴,严禁套取、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对于一切弄虚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永仁县2018年绿肥种植示范验收到户统计表
附件
永仁县2018年绿肥种植示范验收到户统计表
示范地点: 乡镇 村委会 村民小组
烟农姓名 |
2018烟叶合同面积(亩) |
示范面积(亩) |
验收合格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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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人: 验收时间:
永仁县2018年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
清除回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加强烟区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建立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处置回收利用体系,推进烟田农业废弃物全回收、全处理、零残留、零污染,制定永仁县2018年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清除回收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牵头、烟草配合、适当补贴、示范引领”的工作机制,2018年全县烟田农药废弃物清除回收计划实施面积为5000亩(包含烟田集中堆放的其余废弃物),其中永定镇 1200亩,莲池乡180亩,宜就镇1210亩,猛虎乡510亩,中和镇550亩,维的乡1350亩。
二、配套政策
(一)补贴资金预算。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试点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清除回收工作承包给烟农专业合作社,经考核验收合格的每亩补贴合作社清除回收工作费用10元,合计50000元,其中永定镇1200亩12000元,莲池乡180亩1800元,宜就镇1210亩12100元,猛虎乡510亩5100元,中和镇550亩5500元,维的乡1350亩13500元。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到涉及乡镇的财政所,永定、莲池、维的3个乡镇的补贴资金安排拨付给永仁同心烟农专业合作社;宜就、猛虎、中和3个乡镇的补贴资金安排拨付给永仁同向烟农专业合作社。
(二)补贴资金使用。补贴资金分两部分,其中7元/亩由合作社开支使用,3元/亩兑现给烟农。
1. 合作社开支使用部分:由合作社用于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堆放地点租用、运输、处置;用于田间聘请的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清除回收宣传监督人员劳务费开支;用于烟田集中堆放的其余生产废弃物处置运输。
2. 支付烟农部分:用于补贴烟农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烟农按照每亩不少于5个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标准交到合作社指定地点,合作社造册登记,验收合格后,由合作社以电子转账的方式支付烟农。
三、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为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县烟草分公司、烟叶站负责技术指导,配合乡镇人民政府抓好落实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乡镇要加强对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清除回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乡镇、合作社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清除回收工作网络,要采取宣传教育、培训和发放有关资料等手段强化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清除回收工作的宣传,要指导、督促烟农及时收集农药瓶袋、烟田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理,营造各级重视、人人参与的烟叶绿色生产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连片布局
各乡镇示范区要选择在平坝区、公路沿线,便于开展集中回收的区域。要以规模化连片种植区域为单位布局,连片规模不少于100亩,不得按照计划指标平均分配。
(三)强化措施落实
1. 对于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置,一是组织烟农定时、定点集中上交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每亩累计上交不少于5个的标准,建立烟农上交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台账。完不成上交数量的,合作社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按比例扣减烟农补贴资金,建议相应扣减明年烟叶计划;二是合作社聘请专兼职人员宣传、监督、引导烟农将农药包装物集中保管,按时上交,同时对无人捡拾的农药包装物捡拾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三是要建立集中堆放点,选择在远离水源、安全的地方单独堆放,并用醒目标识注明“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堆放点”字样,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四是适时将回收的农药包装物集中运送至各地垃圾处理厂集中处理,建立合作社处置台账,详细记录每次处置的日期、数量、处置地点,并建立相应的影像资料备查,不得随意运输到规定以外地方处置。
2. 对于烟田集中堆放的其余生产废弃物,要本着建立良好烟田环境为出发点,将包含优化烟叶结构处置池内、烟田集中堆放的生产废弃物等,分别于烤烟移栽结束、中耕揭膜培土、下部烟叶优化处置、封顶打杈、上部烟叶优化处置后集中运行至就近垃圾处置点处理。
五、严格考核
(一)对乡镇政府的考核。根据《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2018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永政办发﹝2018﹞5号)文件要求,对各乡镇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清除回收工作考核结果计入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烟叶生产考核得分。
(二)对合作社的考核。在6月—9月期间,烟叶站或乡镇人民政府每月对合作社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考核(考核表见附件1),各月平均得分为实际考核得分。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的,按照每亩10元的标准兑现工作经费;考核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下的,每低1分扣减工作经费总额的5%;考核得分低于80分,不兑现工作经费。
(三)对烟农的考核。根据烟农示范面积,按照每亩上交不少于5个包装物的标准进行考核,达不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减支付烟农的补贴资金。
六、资金管理
各乡镇要严格执行省、州、县有关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规定,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规范使用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补贴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严禁超预算、超范围开支补贴,严禁套取、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对于一切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2018年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清除回收工作考核表
2.2018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验收情况表
附件1
2018年烟田农药包装废弃物清除回收工作考核表
乡镇: 连片示范地块座落: 考核月份: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得分 |
工作组织管理 |
20 |
1.合作社与乡镇签订烟田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协议的计5分;2.合作社以连片面积为单位布局示范区,连片面积少于200亩的扣5分。3.聘请专(兼)职宣传监督捡拾员负责示范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计5分。4.示范区发现除草剂等违禁农药的每户扣1分,共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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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 |
35 |
1.以连片为单位建立单独堆放点的计10分。2.在堆放点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堆放点”警示标识的计10分。3.建立烟农上交农药包装废弃物台账的计5分。4.示范区烟田每发现一个农药包装物扣0.5分,共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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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 |
30 |
1.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建立处置台账的计10分。2.农药包装废弃物运送到县市垃圾处理厂处置的计10分,否则不得分。3.采取安全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计10分。3.扣分项:集中堆放点随风到处飘落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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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田集中堆放的其余废弃物处置 |
15 |
优化烟叶结构处置池或烟田废弃物集中堆放点发现大量废弃物未及时处置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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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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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表以示范区连片田块座落为考核单位,6月—9月每月考核一次。
考核人员签字: 考核结果审核人员签字:
附件2
2018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验收情况表
县市 乡镇 村委会 村民小组
姓名 |
合同面积(亩) |
示范面积(亩) |
农药包装废弃物上交数量(个) |
验收合格面积(亩)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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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表: 审核:
永仁县2018年电能代替烘烤示范项目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烟叶烘烤提质增效重大专项工作,减少烘烤过程对环境的污染,推动烟草产业向节能减排和低碳清洁转变,提升烟叶烘烤质量水平,构建烟叶生产与生态保护和谐发展,制定永仁县2018年电能代替烘烤示范实施方案。
一、实施内容
按照“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在宜就镇新建规格为8米×2.7米×3.5米密闭式热泵电烤房6座(套)开展电能代替烘烤示范。
二、补贴政策
按照每座(套)补贴8万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全县电能代替烘烤示范补贴资金48万元。补贴资金由县财政局下达到项目所在乡镇。补贴对象为合作社,用于密闭式热泵电烤房采购和建设、电力附属设施建设及电力扩容费用等。
三、项目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
项目责任主体为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合作社为建设主体和管护主体,自愿提出电能代替烘烤项目建设申请,并承诺对烤房设施承担管理、使用、维护责任;其所选定的示范点必须是服从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烟草分公司安排,愿意为烟叶烘烤培训示范提供方便、能为广大烟农提供专业化烘烤服务、自我管护能力强并具备充盈稳定可靠电源。密闭式热泵电烤房产权归属合作社。
四、实施流程
按照选点、规划、采购、实施的流程,安排专人专班,指导抓好落实。
(一)项目选点。6月15日前,县烟草分公司配合落实好项目点。
(二)项目规划。6月20日前,县烟草分公司配合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方案,并报送州烟草公司烟叶生产技术中心。
(三)设备采购、安装、验收与付款。7月25日前完成烤房建设,正常投入使用,10月10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及资金拨付工作。
1. 电烤房采购数量。严格按计划数量采购。
2. 采购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采购有关规定,由宜就镇人民政府督促、指导合作社严格规范地进行采购,合作社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采购要认真选择性能稳定,技术成熟,诚信可靠的设施设备厂家。
3. 安装及售后服务。合作社根据合同要求,督促中标供应商做好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4. 验收及付款。经乡镇人民政府、县烟草分公司、合作社共同按合同条款组织验收合格后,合作社办理相关手续,由乡镇财政所将补贴资金转账支付给合作社。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试验示范项目的顺利开展,宜就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和预算,督促合作社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具体组织实施、考核验收。
(二)明确职责,配合落实。州、县烟草公司负责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宜就镇开展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组织电代替烘烤培训,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并对验收情况进行检查。合作社负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烤房设备采购、建设和烘烤示范工作,据实及时支付各项建设费用,各项支出预算、结算,账目清楚,票据齐备规范。
(三)严格管理,规范使用。宜就镇要严格执行省、州、县有关专项补贴资金的管理规定,按财政资金管理要求,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规范使用电能代替烘烤示范补贴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补贴方式、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严禁超预算、超范围开支补贴,严禁套取、截留、挪用、挤占补贴资金,确保示范项目规范运作,达到预期效果。补贴资金将进行专项审计,对于一切弄虚作假、违规使用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密闭式热泵电烤房设备参数
附件
密闭式热泵电烤房设备参数
机组规格 |
≥10P热泵机组 |
电源电压/额定频率 |
380V±10%三相四线制/50Hz |
标准制热量 |
≥35 kW |
标准除湿量 |
≥36kg/h 50℃ RH50% |
热泵功率 |
≥9kW |
电加热功率 |
≥9kW(备用辅助) |
防护等级 |
IPX4 |
循环风机功率 |
离心风机,转速2800r/min,风量≥12000m3/h,功率≥1.5kW |
工作温度 |
室温~70℃±0.5℃ |
传感器 |
温度测量范围0℃~99.9℃,分辨率±0.1℃,测量精度±0.5℃ |
烘烤工艺 |
内置专家曲线(可修改) |
装烟量(鲜烟) |
≥4500kg |
装烟室容量 |
8m×2.7m×3.5m(全封闭,不设排湿口) |
烤房板材规格 |
≥5cm聚苯乙烯彩钢复合板 |
挂烟架台数 |
三台 |
排湿方式 |
内除湿 |
控制器 |
电容触摸屏,具有停电记忆、各种参数设定及修正、自动记录烘烤数据等功能。设有≥2个的USB接口,可实现全自动控制。 |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 委办公室。 |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