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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县长李明峰解读《永仁县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

索引号:yrx-30/2023-0915068 公文目录:政策文件解读 发文日期:2017年12月2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7年10月25日,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仁县健康扶贫精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工作,我现作如下解读:

一、永仁县健康扶贫主要目标

建立完善“四重保障”机制,实施“三个一批”行动和“三个一”工程,实现“九个确保”目标:确保贫困人口 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确保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到100%;确保贫困人口28种疾病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0%;确保贫困人口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到 90%;确保 9 类 15 种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贫困人口;确保医疗救助覆盖所有贫困人口;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白内障患者得到免费救治;确保贫困人口个人年度累计支付的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保贫困县脱贫摘帽时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所标准化卫生室。 到 2020 年,贫困地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显著下降,传染病发病率进一步下降。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服务条件明显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显著提升,实现大病基本不出县,贫困人口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大幅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政策

1.健康扶贫倾斜政策的对象包括哪些?

按照脱贫不脱政策要求,包含2014 年以来确定的已经脱贫的贫困人口和尚未脱贫的贫困人口。

2.健康扶贫四重保障指什么?

健康扶贫的四重保障是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

3.如何实现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省财政对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补助40%,对未脱贫的贫困人口补助60%,省补助外,州县财政承担部分按《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规定执行,我县按三类由州级补助50%,其余部分由县财政承担。以确保贫困人口100%参保。

4.贫困人口在门诊看病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对符合分级诊疗、转诊转院规范的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享有以下倾斜政策:

①门诊待遇倾斜:一般诊疗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基本医保全额报销。普通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报销限额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25个百分点,从400元提高至500元,对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活动性结核病、癌症、肉瘤、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黑色素瘤、生殖细胞瘤、白血病、需要放化疗的颅内肿瘤、终末期肾病、器官移植、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遗传性球型红细胞增多症、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症、帕金森氏病、血友病、儿童生长发育障碍、小儿脑瘫、重症肌无力、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疾病、儿童免疫缺陷病等 28 种疾病,门诊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由 70%提高至 80%。其中,重性精神病和终末期肾病门诊政策范围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90%。

② 住院待遇倾斜。贫困人口在州内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20个百分点,其中,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85%提高至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 75%提高至 85%,州内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 60%提高至 70%,州外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 50%提高至70%。对符合转诊转院规范,到县域外住院的,单人单次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确保县域内住院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 70%。

5.贫困人口住院的大病保险优惠政策有哪些?

大病保险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不分医院等级,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比其他城乡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80%以上,即: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在2万元以内的报销80%,2万元以上5万元以内的报销85%,5 万元以上的报销 90%,基金支付不封顶,保障范围不受病种限制。将倾斜政策和保障责任纳入大病保险实施方案,依法在与大病保险承办机构签订的合同中明确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及其实施主体、权利、义务。

6.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政策有哪些?

取消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起付线,年度累计救助封顶线不低于 10 万元。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90%的,通过医疗救助达到90%,通过整合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实现。省级财政按照贫困人口年人均 1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7.什么是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兜底保障制度?

对贫困人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符合转诊转院规范住院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不到90%和个人年度累计支付符合转诊转院规范的医疗费用仍然超过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部分,由县财政统筹资金进行兜底保障,省级财政按照贫困人口年人均 60 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8.健康保险三个一批指什么?

指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9.实施大病专项集中救治的病种是那些?

对罹患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征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的复杂性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等 9类 15种大病的建档立卡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10.怎样对贫困人口进行集中救治?

对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按照“病人不动、专家动”的原则,主要集中在县级定点医院救治,对救治确有困难的,严格按转诊程序规范转诊。县级定点医疗机构要与对口帮扶的三级医院建立利益连接机制,通过巡回医疗、远程会诊等方式与州级医院联动开展救治。

11.贫困人口白内障有什么优惠政策?

通过实施“光明扶贫工程”,整合基本医疗、医疗救助及社会资金等,对符合手术条件的,在不选择特殊治疗方式及定额外晶体的情况下可以免费手术。

12.贫困人口有哪些方便看病的措施?

一是实行先诊疗后付费。贫困人口在州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持社会保障卡、健康扶贫服务卡、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入院手续,并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住院治疗。对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贫困患者可与医疗机构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延期(分期)还款协议,办理出院手续。二是实施“一站式”即时结报。县级住院的实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统一在县级医院“一站式”结报,相关费用由医院统一垫付后与医保、民政部门进行结算,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即可出院。

13.对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有什么要求?

2017年底,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达100%。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需缴纳的12元由财政承担,省财政对已脱贫的贫困人口补助40%,对未脱贫的贫困人口补助60%,省补助外,州县财政承担部分按《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点项目州县市财政配套投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楚政通〔2013〕62号)规定执行,我县按三类由州级补助50%,其余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14、对到基层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有些什么优惠政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到我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分别一次性给予 5 万元、30 万元的安家费,并每人每月给予 800 元、1000 元生活补助,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医学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给予 1500 元生活补助;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经全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生每人每月给予 1000 元生活补助,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每人每月给予  1500  元生活补助;县级及以上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连续工作满2年(含2年)以上的,从到乡镇工作之年起,每人每年给予1万元工作岗位补助,所需经费由县级财政承担。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继续实施特岗全科医师招聘计划。鼓励县级医院医师利用业余时间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县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晋升中级职称前,必须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 1 年。

15.提升基层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的要求是什么?

到 2020 年,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能够规范开展中药汤剂、针剂、灸法、推拿、火罐、刮痧、敷贴、中药熏蒸等8类及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其中5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16.推进县乡村医疗共同体建设的目标是什么?

加快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医疗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下沉。实施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基本实现大病在县级,康复回基层。通过下派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救治和管理能力,让贫困群众就近就便享受优质医疗服务,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获得感。

17.让贫困人口尽量少生病的措施主要是那些?

一是加大重点疾病防控工作力度。传染病、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实现全覆盖。制定下发健康扶贫疾病预防控制方案和重点疾病分病种管理指导意见,实行“一病一策”管理。确保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到95%以上,肺结核规范管理率达90%以上,肿瘤随访登记报告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达7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突发传染病疫情及时处置率达100%,死因监测覆盖率达 100%。降低贫困地区艾滋病新发感染率和病死率。有效控制地方病,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切实减少饮水型地方性氟(砷)中毒病例发生。二是提高贫困地区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全面实施农村夫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等项目,扩大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面。加强孕产妇和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孕产妇和新生儿急危重症抢救能力建设。三是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水质净化和消毒技术指导,提高农村饮用水管理能力和水质合格率。四是广泛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加强对重点人群心理咨询、疏导和矫治服务,提高心理健康素质。加强健康教育机构和队伍建设。构建健康科普平台,针对重点人群和重点病种做好健康科普宣传,加强传染病、地方病和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提升贫困人口健康意识,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饮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五是推进农村中小学校保健室标准化建设。推进农村中小学公共卫生服务。对寄宿制农村中小学或学生人数超过600人的非寄宿制农村中小学,按照标准设立保健室,配备专(兼)职校医。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农村中小学,由属地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儿童成长提供健康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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