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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仁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索引号:yrx-/2023-1016005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3〕27号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19日

2023年6月,县政府办印发了新修订的《永仁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理解《预案》的精神实质和具体内容,现就《预案》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和必要性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按照省、州、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不断提高自然灾害救助体系与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推进永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楚雄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县应急局成立工作专班,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我县自然灾害救灾救助工作情况,编制了《永仁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送审稿)》。这次预案修订工作,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

二、编制目的和意义

(一)指挥体系更顺畅。对自然灾害救助应对处置指挥权及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指挥体系更科学、责任更明确、运转更顺畅,有利于高效应对处置自然灾害救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情况。

(二)“平战”结合更科学。编制《预案》突出“平战”结合,明确了“平时”的应对准备要求和“战时”的应急保障措施,体现了“防、抗、救”一体化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更好适应新形势下自然灾害救助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响应衔接更精准。《预案》三个级别的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的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和响应终止进行明确,并分别对每个响应级别的行动内容细化,有效解决了预警响应和应急响应启动级别判定难、行动内容不具体等问题。

三、修订总体思路和框架体系

(一)总体思路。《预案》修订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与《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永仁县自然灾害领域专项应急预案相适应、相衔接,充分吸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编制最新成果,结合永仁县实际,立足实战要求,着力解决组织指挥体系及机构职能职责、上下衔接、责任分工、应急响应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和响应终止等问题,着眼于实用、管用和好用的原则进行修订。

(二)框架体系。《预案》内容8个部分、31节。具体是:

第一部分总则,重点工作阐述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启动要求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机构职能职责,重点工作是县防灾减灾委员会职责、县防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县减灾委成员单位职责、县防灾减灾委专家委员会职责。

第三部分灾害预警响应,重点工作是包括自然灾害风险预警内容、预警发布和预警应对措施。

第四部分信息报告和发布,重点工作是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和干旱灾害的信息报告。灾情发生后和灾情稳定后信息发布工作。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重点工作是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县防灾减灾委设定I、II、III三个县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在本行政区域内,1次灾害过程造成的损失符合启动I、II、III级应急响应条件之一的启动相应等级应急响应(包含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和响应终止)。

第六部分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重点工作是启动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第七部分保障措施,重点工作是资金保障,物资保障,交通、通信和信息保障,救灾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

第八部分附则,重点工作是救助款物监管,奖励与责任,预案更新与管理,预案解释和预案生效时间。

四、主要问题说明

(一)关于总则。重点对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启动要求等工作进行编制完善,充分与《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和《楚雄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永仁县防灾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等内容相衔接,规范救灾救助行为,强化综合应对。

(二)关于组织体系及职责。按照《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充实永仁县防灾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永府明电〔2020〕5号),县减灾委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主要涉灾部门的副县长和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应急局局长担任。对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武部等31个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进行细化落实。

(三)关于响应衔接和应对处置。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县防灾减灾委设定I、II、III三个县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等级。具体对Ⅰ级、Ⅱ级、Ⅲ级响应启动条件、启动程序、响应措施、响应终止内容、条件和措施进行规定,明确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路径。

(四)关于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启动县级救灾应急响应的自然灾害,由县防灾减灾委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及受灾区乡镇人民政府评估灾区过渡期生活救助需求情况。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受灾区乡镇人民政府为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自然灾害结束后,受灾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立即核查灾情,建立因灾倒损房屋一览表,县级有关部门应当组织专家赴灾区开展灾情评估,核定灾情损失。

(五)关于救助灾害保障措施。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以地方为主”的原则,按省、州、县救灾资金分担机制,确保县级财政足额投入救灾资金。按照“统筹规划、规模适度、标准统一”的原则,建设符合我县实际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原文件: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