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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关于对永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30/2020-0906496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19年07月0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06日

王迎美代表:

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殡葬改革工作的建议》与全县殡葬改革2号议案内容相近,所提的建议很好,县民政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殡葬改革工作情况

20179月以来,县委县政府大力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殡葬改革纳入全县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由县长任组长的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力推动殡葬改革工作。三是细化制定政策。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永仁县火化区划定方案》《永仁县居民遗体火化补助办法(暂行)》《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永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永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规定(试行)》等一系列殡葬改革配套政策文件,全面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四是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实加快推进全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县财政投入250万元启动5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划入火葬区的5个乡镇每个乡5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201812月底,划入火葬区的5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全部具备安葬条件。同时,县殡仪馆项目2019531完成悼念厅、火化车间主体施工和公厕、配电室等附属工程施工,计划10月完成殡仪馆建设和火化炉安装,落实殡仪馆人员和殡仪馆运行经费保障,确保年内投入使用紧盯骨灰存放堂建设,确保2019下半年启动骨灰存放堂建设项目,进一步完善殡葬改革基础设施供给是全面宣传发动。强化政策宣讲,开展殡葬改革宣讲进干部、进社区、进机关、进乡镇、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七进活动,全覆盖制作发放殡葬改革文件汇编、告知书等宣传材料12万份,悬挂宣传标语200条,出动宣传车120车次,电视台播放殡葬改革政策文件360场次,利用城区广告牌宣传栏张贴殡葬改革宣传资料1440份,形成了全社会关心、关注殡葬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是抓好专项整治。清理登记活人墓106冢、大墓24冢、豪华墓3冢,集中迁移三沿五区遗体坟墓597冢。是严格执行政策。 20191 1日起,我县火葬区执行遗体火化入公墓安葬的殡葬改革政策,明确农村公益性公墓墓穴政府指导价为 3666元、草坪葬政府指导价为1860元。坚决守好第一例,确保无一例外,17日,猛虎乡格么村民去世后火化入公墓成为我县划定为火葬区执行火葬政策的第一例310日,我县依法成功处置维的乡大保关村委会落水洞小组一名国家退休公职人员违规土葬行为的第一例。划入火葬区5个乡镇的9个村(社区)城乡居民和国家工作人员(除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土葬民族外)亡故后实现了100%火化和进入公墓安葬。是推行惠民殡葬。通过“五坚持五着力”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 20191 1日执行火葬区遗体火化入公墓安葬的殡葬改革政策以来,划入火葬区的5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墓穴17795个,截至630日,划入火葬区的5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墓穴17795个,已建成墓穴198个,安葬骨灰118累计兑补惠民殡葬补助资金18.54万元。同时,协调永安公墓投资5万元建设骨灰寄存室1间,为丧属提供3个月内骨灰免费寄存服务。公开招聘4名殡仪馆工作人员,加强培训管理,落实殡仪车辆和殡葬服务用品,建立与周边县、区殡仪馆协调合作机制,畅通殡葬服务渠道,确保了殡葬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虽然通过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县殡葬事业发展和殡葬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县殡葬改革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和短板,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一是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滞后。由于殡仪馆建设项目2017重新选址建设,导致项目推进迟缓,制约了殡葬改革的顺利推进。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前期土征占、林地许可、缴纳耕地占用税等前期费用投入大,资金投入不足,规范化建设水平不高,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还未完善绿化、管理房、厕所等配套设施推进缓慢,公墓环境差,丧属存在不愿将亲人骨灰进入公墓安葬的情况;乡镇公益性公墓管理不到位,墓区环境卫生差,祭祀用品乱摆乱放乱丢,春节、清明节等祭扫高峰期,护林防火、交通管理等安全管理有漏洞,存在祭扫引发森林火情隐患,公墓建设、管理、运行一体化管理体制还需加强。二是殡葬乱象问题突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摸排整治不彻底,占田、占地、占林造坟建墓、乱埋乱葬的现象愈演愈烈,死人与活人争地和火化后装棺再葬现象依然严重,特别是县城周边面山、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沿线以及乡镇集镇周边、工业园区、风景名胜区等坟头林立,非法交易墓地、活人墓、豪华大墓不同程度存在;墓碑制造企业、个人在公路沿线明目张胆打制大型墓碑情况禁而不止;殡葬市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大张旗鼓抬埋遗体情况时有发生;火葬区违规土葬屡禁不止,少数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还存在不带头火化、抵制殡葬改革推行或遗体火化后企图二次装棺土葬等违反殡改政策的问题。是农村治丧陋习有抬头趋势。殡葬陈规陋习根深蒂固,群众文明丧葬意识薄弱,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丧事之风盛行,治丧周期长,相互攀比,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念经做道场现象普遍,以家族宗族圈地围地建墓地的现象有所抬头。

三、下步工作措施

贯彻落实好省委陈豪书记对殡葬改革工作的批示精神全州殡葬改革暨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现场推进会精神,不断深化殡葬改革,实现殡葬改革目标任务。下一步,我县将强化措施,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实现新突破

(一)切实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构建以公益性为主体、营利性为补充、节地生态为导向的殡葬服务供给格局。一是加快殡仪馆、骨灰堂项目建设。采取压实责任、倒排工期、指挥调度、督查问效的方式,确保县殡仪馆建设质量和进度,10月完成殡仪馆建设和火化炉安装,落实殡仪馆人员和殡仪馆运行经费保障,确保年内投入使用紧盯骨灰存放堂、火化炉项目建设,确保2019下半年启动骨灰存放堂建设项目。二是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采取向上争取一点、县级配套一点的方式确保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推进,在去年县财政安排5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各50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县财政局要及时下达5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县级建设资金各30万元,共计150万元。同时,及时拨付莲池乡、维的乡、宜就镇、猛虎乡2019年省级、州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共100万元,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打造示范;中和、永兴两个乡镇年内必须完成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选址,2020年底前完成建设确保到2020年实现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采取上级争取一点、县级配套一点、村组筹集一点、群众集资一点方式推进村、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工作,发挥群众主体作用,采取自建、自用、自管、自律方式推进村组公益性公墓建设,达到共议、共建、共享、共治的目标。

(二)坚持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运营。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在统一规划和严格执行政策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认真做好公墓选址、公墓名确定和公墓文化挖掘,确保既符合规划要求,又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采取县财政安排一点、公益性岗位解决一点、以墓养墓筹集一点的方式,着力探索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经营一体化模式。各乡镇按照九个有即:一条入公墓畅通的道路(有指路牌),一个停车场,一道大门(有公墓名称),一圈围墙(转栏),一块宣传栏(有收费公示和管理规定),一间焚烧房,一个公厕,一间管理房,一名专职管理人员的标准完善、提升公墓建设水平提高公益性公墓的吸引力,使群众自愿进、主动进。二是要着力加强经营性公墓建设,提升品质,做到合理规划、节约土地、利民便民,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需求。三是要着力发展生态安葬,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安葬比例必须达到总安葬率的35%以上。

(三)加强永安经营性公墓的监管。依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20141774号)文件中对经营性公墓价格制定的阐述:经营性公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墓经营单位自主制定,公墓经营单位在公墓建设中应确保一定比例的生态公墓,以满足群众的不同需求,推动殡葬改革,促进移风易俗。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公墓经营单位自主制定收费标准。鉴于公墓使用的特殊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可以按年交纳,也可以跨年交纳,由丧属自愿选择。公墓经营单位每次收取公墓维护管理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收取年限长的应体现价格优惠。在丧属已交费用期限内,公墓经营单位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让丧属补交费用。经营性公墓维护管理费应专项用于公墓的日常管理、维护、卫生、垃圾清运、绿化等开支,禁止挪作他用。各级民政部门应加强对公墓经营单位维护管理费收取、使用情况的监管。下步,我局将认真履行好行业主管职责:继续做好对永安公墓的监管工作,积极指导,加强管理检查,强化安全消防措施建设,严格墓穴尺寸,监督其合法经营;指导加大墓位的开发,保障生态墓穴的供给,满足中低消费人群需求。目前,永安公墓内规划有高、中、低档、不同墓型的墓地,配备有一定比例草坪墓、树葬、壁葬的生态节地葬墓穴。生态葬公墓价格为树葬1980元、草坪墓3980元、壁葬墓6180元,经营墓位价格在980075800元之间。墓穴管理费平均价格为15元一个月,执行最长20年的标准一次性收取,用于维护墓穴拜台及走道、修剪园区花草、更换枯树植物等支出。

(四)坚持落实惠民殡葬政策。一是要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上出思路、想办法,认真学习政策、法规,结合实际推进殡葬改革,实施好《永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永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办法(试行)》,优化惠民殡葬补助资金申报、审批、兑补程序,加大殡葬惠民政策的落实力度,推行好各项惠民殡葬政策、措施积极稳妥推动惠民殡葬政策的完善,逐步扩大惠民覆盖范围,不让群众在丧事上多花一分钱,绝不让群众因葬致贫、因葬返贫。要加快研究制定针对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的惠民殡葬政策,努力实现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二是要加强殡仪服务管理,建立基本殡葬服务制度,加强基本服务收费管理,创新殡葬服务与互联网+融合模式,规范和优化服务内容,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三是要坚持主攻方向,全力提高遗体火化率、入公墓安葬率我们一定要把遗体火化作为主攻方向,把全力提高遗体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中之重,在火葬区范围内,除国家特别规定外,坚决推行火葬一刀切,确保2020年全火葬区范围内遗体火化率、入公墓安葬率达到100%,全面实现与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

(五)加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一是持续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由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市场监管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做好我县辖区范围内制造墓碑企业的清理并做好登记造册,加强监管。加强对辖区内制造墓碑的企业、个体经营户进行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对违规制造、销售大型墓碑的一律下达停工通知并限时整改,确保全县范围内无制造销售大型墓碑企业或个体经营户,推动全县殡葬改革顺利推进。二是加强永安经营性公墓和各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整治违规销售超标准墓穴、天价墓、活人墓,炒买炒卖墓穴或骨灰格位等问题,强化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和丧葬用品市场监管,遏制公墓企业暴利行为,整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严格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殡葬政策宣传引导。继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提高群众文明丧葬意识,彻底破除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丧事等根深蒂固的落后丧葬陋习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大众媒体广泛宣传,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殡葬法律法规,积极提倡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的文明新风尚

再次感谢代表对我县殡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以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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