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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水务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30/2020-0906464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19年07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06日

起加文代表

你在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对全乡小水库小坝塘除险加固清淤的建议》,经县人民政府研究,由县水务局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在“十二五”期间,抢抓机遇,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摆在突出位置,积极申报,现已完成1件中型、12件小(一)型、116小(二)型除险加固建设,由于中央、省、州部门投资导向主要为小(二)型及以上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小坝塘除险加固项目未能列入上级投资计划实施。小坝塘在为当地群众发展农业经济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目前,我县注册的小坝塘有414座,全部为土坝,修建时间均为上世纪60-70年代,2014以来年我县积极争取实施了中央财政山区“五小水利”重点县项目,综合整治小坝塘102座,改善灌溉面积3.4621万亩、新增灌溉面积0.3416万亩,受益人口2.9221万人,人均受益节水灌溉面积1.18亩。近年来未整治的小坝塘均不同程度存在淤积严重等各种问题,影响了受益区群众农业灌溉用水,因此对小坝塘进行清淤、除险加固改造是十分必要的。

二、办理情况

按照《永仁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小(一)型水利工程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小(二)型水利工程由工程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坝塘、沟渠、引水管道、泵站、机电井、河道堤防及涵闸等农村集体所有的小型水利工程,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手护较多的由受益户组建的用水户协会管理。根据农田水利改革的有关政策,各级用水组织应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管理,按照“谁受益、谁管理、谁养护”的原则,小坝塘日常维修由受益区群众组织维修解决。同时,目前国家及省州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投入有限,只能由县级自筹资金解决,由于县级财政十分困难,短期内无力对全县小水库、小坝塘进行加固清淤。我局已将全县小坝塘清淤除险加固项目列入了《永仁县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并上报省、州争取立项实施。各乡镇、村集体也应加强小水库、坝塘的日常管护。

下步我局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强同各乡镇以及其它涉及小型水利项目的财政局、发改局、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对接,积极争取各部门的项目支持,对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小坝塘进行除险加固清淤。同时县、乡通过多方努力多渠道争取资金解决,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农田水利建设中有小水库、小坝塘除险加固清淤、沟渠建设项目,可从农业农村局争取项目资金进行解决。                     

感谢你对永仁县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县水利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采纳,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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