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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永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30/2020-090643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19年08月0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06日

李志洋代表

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你提出关于培强壮大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的建议按法定程序交由县农业农村局承办。在办理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各乡镇对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集思广益分析研究办理方案,制定办理措施,明确办理任务,分解办理责任,进一步理清办理工作思路。

针对您提出 培强壮大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起步和成长的关键期,扶持其健康快速高质量发展 建议。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十个方面加强工作,一是进一步 加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传的力度,使农民、个体经营者、工商企业、企事业人员认识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发展的趋势,是农村改革的方向,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渠道,投资、发展农业具有广阔的前景,增强其发展的主动性和内在动力。 二是 加强政策宣传,把省 州县 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宣传好、落实好,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掀起发展的热潮。 三是 加强典型宣传,积极引导农民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有实力、有市场、有效益的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同时还要引导农民通过自身努力,发展成为新型经营主体,挖掘农民创业的激情,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 四是 积极 引导 探索 村集体兴办农业服务组织的模式,建立为农综合服务体系,为农民、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逐步实现统一供种、统一作业、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烘干、统一秸秆还田,把兴办集体农业服务组织与争取国家财政扶持相结合、与壮大集体经济相结合、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结合,整合支农资金,优化使用效率,提高支农效能,增加集体积累。 五是 认真做好土地流转规划,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为广大农户、农业经营者提供政策咨询、土地登记、信息发布、权属变更、纠纷仲裁等服务。 六是 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 七是 强化农民职业培训,着力培育一批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农产品经纪人、科技带头人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八是 以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导,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委托经营等方式,加快土地流转,鼓励有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善经营懂管理的农科人员、种养大户、有一定规模有意向发展现代农业的民营企业等发展规模农业,实现经营主体多元化;鼓励大学生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以及其他农村公共服务机构任职,引导农村青年、农民工返乡创业,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活力。 九是 按照 边发展,边规范、边提高 的要求,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在生产上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开展商标注册和名牌创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影响力;积极探索符合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的业主准入、主体登记、示范创建、财务会计、动态考核、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朝着主体资质化、生产专业化、管理标准化、产品品牌化、销售电商化方向发展。 十是 探索建立政府风险补偿、社会保险机构和金融部门提供信贷支持的融合机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担保物范围,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融资服务。
尊敬 李志洋代表 ,感谢你们对我县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发展的关心 支持 ,并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对我 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我们努力,为推动永仁 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蓬勃健康 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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