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林代表:
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你等代表提出“关于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及指导的议案”按法定程序交由县农业农村局承办。在办理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深入各乡镇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新型经营主体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情况、农业产业扶贫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集思广益分析研究议案办理方案,制定办理措施,明确办理任务,分解办理责任,进一步理清办理工作思路。
针对您在议案中提出“要加强政策宣传,把省、州、县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宣传好、落实好,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掀起发展热潮。要加强典型宣传,积极引导农民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有实力、有市场、有效益的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同时还要引导农民通过自身努力,发展成为新型经营主体,挖掘农民创业的激情,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的建议。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宣传的力度,使农民、个体经营者、工商企业、企事业人员认识到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发展的趋势,是农村改革的方向,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渠道,投资、发展农业具有广阔的前景,增强其发展的主动性和内在动力。将加强政策宣传,把省州县出台的一系列政策宣传好、落实好,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带动,掀起发展的热潮。将加强典型宣传,积极引导农民向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有实力、有市场、有效益的经营主体流转土地,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同时还要引导农民通过自身努力,发展成为新型经营主体,挖掘农民创业的激情,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
针对您在议案中提出“强化服务,搭建为农综合服务平台。鼓励科技人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技术合作,建立长期的服务关系,提高农业经营者的科技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兴办或领办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或专业服务机构”的建议。我们将积极探索乡村集体兴办农业服务组织的模式,建立为农综合服务体系,为农民、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逐步实现统一供种、统一作业、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烘干、统一秸秆还田,把兴办集体农业服务组织与争取国家财政扶持相结合、与壮大集体经济相结合、与农业现代化建设相结合,整合支农资金,优化使用效率,提高支农效能,增加集体积累。将认真做好土地流转规划,建立规范有序的流转机制,为广大农户、农业经营者提供政策咨询、土地登记、信息发布、权属变更、纠纷仲裁等服务。将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大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投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将强化农民职业培训,着力培育一批种养业能手、农机作业能手、农产品经纪人、科技带头人等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针对您在议案中提出“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朝着主体资质化、生产专业化、管理标准化、产品品牌化、销售电商化方向发展。加大信贷支持,积极拓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抵(质)押担保物范围,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融资服务”的建议。在下步的工作中,我们将以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导,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委托经营等方式,加快土地流转,鼓励有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善经营懂管理的农科人员、种养大户、有一定规模有意向发展现代农业的民营企业等发展规模农业,实现经营主体多元化;鼓励大学生到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以及其他农村公共服务机构任职,引导农村青年、农民工返乡创业,不断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活力。按照“边发展,边规范、边提高”的要求,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完善内部运行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在生产上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开展商标注册和名牌创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影响力;积极探索符合现代农业发展实际的业主准入、主体登记、示范创建、财务会计、动态考核、监督管理等各项制度,引导农业经营主体朝着主体资质化、生产专业化、管理标准化、产品品牌化、销售电商化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