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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对永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0号议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30/2020-0906417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19年10月22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06日

陈典才代表: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永仁林业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您在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加大力度扶持发展林下种植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议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2年7月30日起国家、省、州相继出台了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3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楚政发〔2018〕18号)。永仁县人民政府也安排县林业和草原局草拟了《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林下对经济发展的意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修改后,已报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即将下文施行。《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加林下对经济发展的意见》将从宏观上指导全县林下种植养殖经济的发展,把永仁单一林业导向复合林业,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使农民在相对短时期内获得更多经济收益,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近期获利、长期获林的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林草工作的关心,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林草工作,为永仁林草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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