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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仁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30/2020-0906258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19年07月1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06日

冯明湘、李俊霖等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所提的《关于增加永仁县城区路灯数量和亮灯时间的提案》,交由我局办理。接到议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召开局班子扩大会议专项分析研究办理措施,并明确负责领导和责任人具体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截止5月底,我局在城区共安装钠灯2227盏,太阳能灯638盏。6月中旬,我局投入98万元,对民园路、南金路、板桥路兴业会所下段新安装电力路灯;投入6.5万元,在晨光桥旁小花园周边安装了6盏景观灯,方便群众休闲娱乐。按照路灯分布距离不超过30米的原则,经过摸底排查,在城区又新安装了39盏灯,确保路灯在城区的全面覆盖。但由于资金不足,部分偏僻路段暂时无法覆盖,下一步我局将争取财政资金,尽力完善。

我局每个月用于支付路灯电费是一笔高昂的开支,本着节约资金的原则,我局在不影响通行的前提下,在城区主干道文汇路和建设路等路段通宵亮灯;次干道实行严格的路灯亮灯时间控制,亮灯时间根据时差,随季节变化和天气原因不断调整,夏季亮灯时间为晚上8:00至早上6:30,冬季为晚上7:00至早上8:00

衷心的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关心支持我局的工作,并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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