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办总值班室(县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县政府的对外窗口,是“联系左右、沟通内外,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中枢,处理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平台,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为此,总值班室的基本职责定位为“值守、应急”。值守就是常年全天24小时值班,确保全县政务消息畅通和政令畅通;应急就是发生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时协助领导做好处理工作。
一、值班员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常年全天24小时值班工作,上报、下传政府系统报送、传达的重要情况。协调指导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的政务及应急值班工作。
(二)负责接收、接听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及群众的来文来电,反映、投诉,答复、查询公务等,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接待、疏导来访客人和上访人员。
(三)负责重大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承担全县紧急情况、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接收、转报工作,并根据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协调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四)收集每日发生的重要情况,编发《值班快报》。
(五)通知临时决定召开的紧急会议,收集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每日活动情况并编发《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每日主要公务活动表》。
(六)负责节假日、双休日和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紧急公文、上级指示的处理工作。
(七)承担县政府领导及办公室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值班要求
(一)实行每天24小时轮换值班。值班员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思想,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离岗位;严格遵守值班职责和制度规定,做好值班工作。
(二)做好请示报告工作。值班员接到电话需要答复且可答复的要直接答复,不能答复的要及时请示办公室分管领导后按要求再处理,紧急重要电话要迅速报告分管办公室领导,反映问题、报告情况的来电及处理情况均要认真作好电话记录。上传、下报总值班室的所有文件都必须详细登记,并按要求处理,一般公文传到直接经办(批示)人的时间不超过24小时,紧急公文不超过3个小时,特别紧急公文(如重大突发事件)不超过2个小时;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在相关规定明确的时限内上报。凡上报州政府办的重大突发事件紧急报告及后续处理情况报告均同时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及相关领导。值班员接到情况报告后,必须详细登记、记录并按规定处理,一般情况报告办公室分管领导,重要情况除了及时报告办公室分管领导外还要报告办公室主任,重大突发事件除迅速报告以上领导外,视情况直接报告县长、副县长。正常工作时间接到情况,按县政府和办公室领导的既定分工归口报告;节假日、周休日接到情况,先报告值班带班领导,再视情况报告分管领导。
(三)做好领导交办工作。值班员对于县政府、政府办及总值班室领导批示、指示和交办的事项,必须认真及时办理,按要求交他人办理的要及时催办、督办,并向批办、交办领导反馈办理情况。
(四)做好保密工作。值班员不得将所掌握的机密文件和要情向无关人员讲述或透露,不得将亲戚朋友带到值班室或留宿。对下级单位打来的电话,领导已有明确意见或有把握直接答复的可直接答复;领导没有明确意见或没有把握的问题,应逐级请示,然后按照领导意见答复,不得擅自作主,自行答复。对询问领导办公室电话号码或领导私人号码,一般仅告知相关股室的电话号码,由股室负责处理,不能随意把县政府领导和办公室领导的电话号码告知他人。领导住宅电话及家庭住址不得对外告知,如确有必要,应先征求领导本人同意。
(五)做好办公室内务整理。报纸、资料和设施用具摆放整齐,以便查找或使用;爱护公共财物,节约工作用品,按规范操作设备;养成讲文明习惯,时刻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六)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手续在值班室履行,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值班员在交班以前必须整理好交班资料等,准备好交接班手续,按规定办理交班手续方可离岗休息。前一班交接给接班员,对一些尚未处理完毕的事项要详细做好交办工作,并记录清楚;接班员必须掌握前一班交班情况,仔细查看值班记录和相关资料,继续严格按制度和要求处理好有关工作。
三、纪律
凡违反以上职责、制度和工作要求的,给予严肃批评教育,因失职渎职导致严重后果的,严格按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