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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总值班室法定节假日值班制度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30/2020-0905722 公文目录:应急管理 发文日期:2016年09月28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06日
为了保证法定节假日期间县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中的“法定节假日”是指国家统一规定的“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6个国家法定节假日和“自治州成立纪念日”、“火把节”等2个州级法定节假日。
二、法定节假日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天由1位县政府领导同志和1位办公室领导同志带班,1位值班人员值班;值班人员从办公室内部各股室抽调,原则上3天以内(含3天)节假日安排1人值班、5天内(含5天)节假日安排2人值班、7天及以上假期安排3人值班。
三、《值班安排表》由综合一股负责制定。每次法定节假日前夕,由综合一股提前制定出《值班安排表》,报请县政府办领导同志审核同意后实施,同时报送州政府应急值班室、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四、县政府和政府办领导同志带班时,须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于工作请示。
五、值班同志必须24小时在岗,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做好当班期间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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