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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制度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30/2020-0905720 公文目录:应急管理 发文日期:2016年09月28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0年09月06日
一、来访接待
    (一)一般性上访由办公室接待人员共同接待,并做好上访接待记录,按程序送有关领导阅批。
    (二)对上访人数较多、反映的问题比较重大、群众来访人员情绪比较激动的,请示办公室分管领导后,按领导的意见认真处理,同时注意做好接待、疏导和劝解工作,尽量避免群众在办公楼楼道或领导办公室聚集。
    (三)对于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属有关部门办理的,要按归口办理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接待处理。

    (四)每次群众来访接待工作要详细登记,对重大或重要的上访要形成书面材料,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解决。


二、来信处理
    (一)群众通过邮局寄来的信件或群众直接送到的信件,由总值班室代收,并按程序登记、流转、办理。
    (二)群众直接署名给领导的来信,由联系领导的工作人员负责送有关领导,由领导亲自拆封。
    (三)收发登记人员在送阅信访件时,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准外传信件内容、上访人隐私及领导批示意见等内容。


三、接待要求

    (一)接待人员在接待来访群众时要衣着整齐,举止端正,热情大方,态度诚恳,说话和气,以礼相待,文明用语。
    (二)接待人员要耐心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力所能及地答复和解决来访群众提出的事项。对不能当场作出答复、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上访者作好思想工作,耐心疏导;对不属于管辖范围的问题,要指明方向和程序,并热情帮助联系有关单位给予妥善处理。
    (三)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首问人不得推诿扯皮,是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件由本单位解决,不是职权范围内的要作好协调和转办接洽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初信初访能一次处理到位。
    (四)对待来信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在未经调查、弄清事实之前,不应轻易肯定或否定,也不能随意许愿或批评指责。
    (五)对来信来访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和内容,要保守秘密,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对象。
    (六)信访接待人员在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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