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永仁县教育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永仁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经落实,欢迎具有相应生产和供货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JCZB-2016-(采购)-069
2.2招标范围: 食堂设备一批,包括200千瓦全自动三相发电机1台、50千瓦全自动三相发电机18台、25型和面机,浆叶式6台、25kw电磁灶14台、保温售卖台3台、多功能切菜机10台、风幕机10台、绞肉机14台、六门冰柜11台、馒头自动成型一体机1台、切菜机4台、热风循环消毒柜9台、双门食品保鲜柜(留样柜)8台、双门蒸饭车9台、四门冰柜1台、四人座餐桌360套、不锈钢学生碗柜60台。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或公告附件。
2.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2.4 交货地点:本项目实施学校。
2.5交货方式:项目实施地交货验收后安装调试,经总体验收。
2.6本项目预算金额:140.53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该材料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在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仁县太阳广场文化大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永仁县教育局
地 址:永仁县城内
联系人:黄明忠
联系电话:139****2758
采购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福荣
联系电话:139****0559
传真:0878-3023338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伟业广场4幢12楼
邮政编码:67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