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维的乡阿者尼村委会为民服务站暨大村文化体育活动室建设项目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仁县维的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县财政局的审批意见,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永仁县维的乡阿者尼村委会为民服务站暨大村文化体育活动室建设项目
1.2项目编号:YNHXYR(竞)2016-01
1.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89.82平方米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1.4计划工期:90天。
1.5项目预算: 694268.24元。
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1.7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近3年内承担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1个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招标项目提出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日至2016年12月8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的项目经理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等全套(上述资料须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装订成册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3.2云南省外入滇企业按云南省住建厅云建建[2015]342号文件执行。
3.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4.1根据《楚雄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5号公告要求: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凭汇款凭证购买招标文件,持开户许可证原件(首次到永仁投标单位)和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凭证到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
4.2投标保证金金额、形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8日下午17:30时之前
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收款人: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永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 号:300000****40101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后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于2016 年12月16日下午15:00时止送至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由指定人员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平台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永仁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仁县维的乡人民政府
地 址:永仁县维的乡
联 系 人: 殷先生
电 话:139****320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浩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西园北路1号14层1405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871-64668511(182****5444)
日期: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