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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永仁兴移农业专业合作社移民资产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5-0715002 公文目录:审计整改情况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年2月19日,州搬迁安置办对永仁兴移农业专业合作社开展移民资产监督检查,指出合作社在管理费支出、收益分配、资金投资等六个方面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清单。永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高度重视,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督导合作社全面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移民合作社管理运行问题清单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合作社管理费用支出没有严格按照楚搬通〔2024〕10号要求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或同意。”的问题

问题情况说明永仁兴移农业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8年5月23日,2019—2022年实行“7+2+1”收益分配模式,2023年7月优化调整为“4+3+2+1”分配机制。自2019年合作社产业项目实现收益以来,通过章程明确分配机制,召开社员大会确定年初预算管理方案,管理费使用按预算执行,但未严格按照楚搬通〔2024〕10号要求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或同意。

整改措施:2025年1月21日,永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联合县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移民资金管理的通知》(永搬通〔2025〕1号),严格落实楚搬通〔2024〕10号文件要求,建立移民合作社资金动态监管机制,优化预算审批流程,并明确自2025年起,合作社管理费支出须报县人民政府备案,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未严格按《永仁兴移农业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实施细则》分配补助收益资金和合作社发展壮大资金。”的问题

问题情况说明: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四条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永仁兴移农业专业合作社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合作社2022年产业收益资金不再进行分配,计划将2022年收益资金及历年累计公积金部分用于投资产业项目建设,购买永仁县永定镇苴却路综合楼一幢五层房屋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该房产为法拍房),通过改建营运移民合作社酒店项目,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和可持续发展。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移民合作社酒店项目建设程序,加强施工管理,确保项目早竣工、早投产,移民群众早受益。二是定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项目进展,保障社员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章程及实施细则落实固定租金收益及收益递增机制,收益分配方案经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公示。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关于“用收益资金投资购置永仁兴移酒店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购买后的房屋鉴定为危房,需拆除重建,投资增加较大。”的问题

问题情况说明:永仁兴移酒店项目是通过购置司法拍卖房产

实施的改建项目,因对购买物前期风险评估不足,未对法拍房屋进行检测鉴定,在启动改建工程时经专业部门检测,认定该建筑属于危房,需拆除重建,导致项目投资大幅增加。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专业支撑,永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积

极组织专业鉴定,联合住建部门开展房屋结构安全检测,明确处置要求,与合作社制定拆除重建方案。二是加强资金保障,主动向州办汇报项目进展,积极争取州办支持,着力解决资金缺口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工程招投标等前期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未经审批违规使用观音水电站结余资金300万元,支付合作社增资扩股投资项目资金。”的问题

问题情况说明:根据楚雄州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永仁县金沙江观音岩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结余资金使用调整方案的批复》(楚移领办复〔2024〕10号)文件精神,我县严格按照批复要求组织实施结余资金项目,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结余资金又结余300余万元。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沉淀,永仁县依据财政部《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18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和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一条 关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要求。经充分研究论证,2024年5—7月,经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永仁县人民政府以永政复〔2024〕61号文件正式批复,同意将300万元结余资金用于永仁兴移农业专业合作社增资扩股投资产业项目,该项目2024年8月完成协议签订,确定合作社持股比例为23.08%,建立年固定收益率5%的投资收益机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实现投资收益62465.92元。

整改措施目前已启动州级备案准备工作,正在梳理项目协议、收益凭证等佐证材料。鉴于本项目已实现稳定运营并产生分红收益,移民群众作为资产所有者和收益主体的权益得到有效落实,移民群体已切实享受到项目带来的经济收益,现项目运行良好,群众反响积极,恳请州办充分考虑项目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继续给予指导和支持。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责任领导:陶先荣、徐世明

责任股室:综合股、项目管理股、永仁兴移农业专业合作社

整改时限:2025年8月底前完成。)

(五)关于“合作社财务管理不规范,附件不齐”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度完善方面,已完成《永仁县兴移农业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办法(修订稿)》的制定,新增“附件清单及审核流程”专章,并于2025年1月16日经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县搬迁安置办已备案,设置1名会计、1名出纳。二是凭证补录方面,对2018—2024年财务账目完成清查(补全会议记录、签到册、接待清单等附件)已由理事会出具说明并存档。三是监督执行方面,针对合作社财务报账工作中存在的原始凭证逻辑欠规范、会议材料记载人数不一致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整改。具体工作流程为:先由合作社理事会进行内部审核把关,待确认无误后,报请县搬迁安置办公室进行最终核查确认。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民后期扶持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拨入合作社账户支出”的问题

问题情况说明依据《农业合作社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永仁县在推动移民产业发展时,采取了向上争取扶持资金后扶持到移民合作社,督导合作社开展移民产业项目的建设。县搬迁安置办与合作社签订扶持协议,合作社与项目企业通过签订代建协议和购置协议等方式明确项目建设主体,再通过返租企业经营或引进第三方经营的方式,达成利益联结模式,同时明确租金收益率。近年来,永仁县通过争取、整合移民后期扶持资金扶持到合作社建设多个产业项目,形成利益联结模式并取得一定收益。

整改措施一是对已建产业项目的协议进行全面审查,补充了移民分红比例、资金审计条款,明确移民资金使用、收益分配需经移民代表大会表决。二是建立合作社资金季度报告制度,每季度向县搬迁安置办报告资金流水及收益情况,结合2025年上半年开展的监督检查情况,未发现资金挪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健全资金监管体系,确保规范使用

严格执行《永仁县进一步规范移民资金管理的通知》(永搬通〔2025〕1号)文件要求,对合作社管理费用、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实行“事前审批+事后备案”管理,每季度向县搬迁安置办报送资金使用情况,并接受审计监督,防止资金挪用或违规使用。

(三)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按期运营

压实永仁兴移酒店项目责任,倒排工期,每月向州搬迁安置办报告建设进展,确保项目早日竣工投产。同步制定酒店运营方案,重点完善:酒店经营管理制度、移民收益分配机制、风险防控预案。

(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可持续发展

2025年底前开展整改“回头看”,形成评估报告,重点核查财务规范、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加强州县协同,主动争取政策支持,联合农业农村、住建、财政等部门,共同推动移民产业可持续发展。

永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将以此次整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优化管理模式,全面提升移民资金使用效益和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移民合作社规范运营和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确保移民安置工作取得长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