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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园区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审计发现问题的情况说明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5-0715001 公文目录:审计整改情况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关于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园区固定资产项目审计发现问题,永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结合项目实施情况及营运情况,现做以下情况说明:

一、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12月8日《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园区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委托代建协议》约定,由永仁兴移农业专业合作社委托云南永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代建‘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园区固定资产购置项目’,计划投资额3000万元,最终按照实际投资并经政府审计审定的金额为准。建设工期10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该建设项目至2025年5月14日主体工程土建部分已经完工,正在进行房屋装修,预计7月底交付使用,委托代建项目与《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云搬发【2020】8号)五 创新‘四个机制’,着力提高后期扶持质量和效果。(二)创新移民高效扶持机制。......三是探索无土和少土安置移民扶持机制。对完全失地移民和城镇化安置移民,在确保资产权属为移民集体所有、移民获得直接收益的前提下,支持通过参与开发经营性设施如农贸市场、物流中心、旅游设施、标准厂房,或者购买经营性房产如商铺、公寓、酒店的方式发展产业,也可以通过兴办或者参股劳动密集型企业带动移民就业增收’的规定不符”的问题。

该问题情况说明:为充分发挥库区生态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把移民产业发展作为实现移民持续增收的根本措施,在《云南省搬迁安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意见》(云搬发〔2020〕8号)政策指导下,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园区固定资产购置项目(该项目固定资产位于永攀物流港核心区域)于2023年9月获得州级正式批复(楚搬复〔2023〕27号),同意该项目列入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实施期3个月。该项目在省级库区资金2000万元(于2023年11月29日<楚财建〔2023〕194号>下达1528.8万元;2024年6月11日<楚财建〔2024〕70号>下达471.2万元),及州级后期扶持资金1000万元的支持下,通过固定资产购置与运营探索移民扶持新模式,保障移民权益、带动就业增收,推动当地移民产业转型升级。2023年12月8日永仁县搬迁安置办公室与永仁兴移农业专业合作社共同签订了《楚雄州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园区固定资产购置项目扶持协议》,明确合作社为项目实施方和享有收益分配权。因受征地、“三通一平”等基础设施配套、招投标流程及资金到位进度等因素影响,永攀物流港整体工程建设滞后,导致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园区固定资产购置项目主体工程无法按期竣工验收交付。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项目资金下达后两年内未完成支付或形成实物工作量,存在被收回的风险,为有效推动项目建设,永仁兴移农业专业合作社于2023年12月8日与云南永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园区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委托代建协议》(建设内容为:3#、4#车间楼和5#冷库,总建筑面积8730.31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并预付2000万元工程款。

尽管在实施过程中因物流港整体工程滞后面临挑战,但项目通过委托代建方式,高效推进了核心资产建设,避免了资金收回风险。2025年3月30日永仁兴移农业专业合作社与云南永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2024年产业发展后期扶持项目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中心果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协议》及《2024年产业发展后期扶持项目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中心果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固定资产购置租赁协议》,将已形成的固定资产(标准厂房)租赁给第三方运营,并约定年收益租金为总投资的5%,自2025年4月1日起计算,每年12月底支付当年租金收益。项目的最终形态(购置经营性房产/标准厂房)和收益模式符合云搬发〔2020〕8号文关于创新移民扶持机制的相关规定。

(二)关于“2025年3月30日永仁兴移农业合作社与云南永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产业发展后期扶持项目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中心果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协议》约定云南永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协议内永仁兴移农业合作社所购置的价值2000万元的固定资产移交给永仁兴移农业合作社。与2023年12月8日《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园区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委托代建协议》约定的委托代建总额3000万元不一致”的问题。

该问题情况说明:永仁兴移农业专业合作社于2023年12月8日与云南永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园区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委托代建协议》(建设内容为:3#、4#车间楼和5#冷库,总建筑面积8730.31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并预付2000万元工程款。因项目主体建设滞后,部分项目还未完工,未形成稳定的固定资产(标准厂房),2025年3月30日永仁兴移农业合作社与云南永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2024年产业发展后期扶持项目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中心果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协议》中,仅对已形成的价值2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达成产权购置,其目的是为使项目投资早日发挥效益。对应原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中剩余的1000万元资金,州搬迁安置办已于2025年2月8日通过《关于下达2025年度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年度计划的通知》(楚搬通〔2025〕3号)下达资金计划。待该笔资金到位后,将严格按照相关协议和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合作社,督导合作社与永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做好后续资产购置的协议签订,确保项目资金完整闭环和效益发挥。

(三)关于“2023年11月29日,州财政《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四批省级库区基金的通知》(楚财建〔2023〕194号)下达永仁县财政局2023年第四批省级库区基金1768.8万元,其中,用于产业发展项目(2024年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园区固定资产购置项目)为1528.8万元。2024年6月11日,州财政《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第一批省级库区基金的通知》(楚财建〔2024〕70号)下达永仁县2024年第一批省级库区基金471.2万元。州财政两次共下达并拨付永仁县2023年农特产品深加工园区固定资产购置项目资金2000万元。永仁县财政局直接拨付云南永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2000万元(2024年3月13日1528.8万元,2024年8月29日271.2万元,2024年9月11日200万元)。截至审计时,州级欠拨项目资金1000万元”的问题。

该问题情况说明:审计指出的“州级欠拨1000万元”实际为项目原计划总投资中对应部分。该1000万元资金计划,州搬迁安置办已于2025年2月8日正式下达(楚搬通〔2025〕3号文),目前处于正常的财政拨付流程中,预计2025年下半年拨付到位。一旦1000万元资金到位,将立即全额拨付合作社,完成后续资产购置,确保资金及时发挥效益,消除协议金额差异。

二、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密切跟进州级下达的1000万元资金拨付流程,加强与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确保资金2025年下半年及时到位,并在资金到账后立即全额拨付合作社,完成后续资产购置,保障项目资金完整。

(二)强化项目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协议和规定,加强对永仁县农特产品深加工园区固定资产购置项目后续建设、装修及交付环节的监督,确保项目顺利交付使用,发挥效益。

(三)完善收益分配机制

持续关注项目租赁收益情况,督促云南永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约定及时支付租金收益,保障移民集体利益,同时做好后续固定资产移交工作的监督,确保资产权属清晰。

鉴于本项目购置的固定资产(主体)已实际形成并投入运营(租赁状态),且已开始产生稳定租金收益,移民合作社作为资产所有者和收益主体的地位正在落实中,移民已开始从中获益。恳请州审计局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客观困难及取得的实质性进展,对该项目予以理解和支持,不作问题反映及处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