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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5-0429002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发文日期:2025年04月2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

林草罚决〔2025〕1号

被处罚单位名称: 永仁鑫蜀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3532327******M51Q

法定代表人:帅* 职务:总经理

单位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永定镇收费站路口云南栗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内4-5号棚

委托代理人姓名:李** 性别:女,出生日期:1995年2月28日

身份证号码:532327********0544

工作单位:永仁和立鑫达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现住址:永定镇收费站路口云南栗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内4-5号棚 户籍地址: 永仁县宜就镇火把村委会吉咪博村民小组10号附1号

本机关对你单位在永仁县莲池乡查里么村委会查里苴小组醋厂背后开挖林地的行为,于2025年3月26日立案调查,现依法查明,你单位于2025年3月在永仁县莲池乡查利么村委会查里苴小组醋厂背后开挖林地的行为,属毁坏林地的行为。经林业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勘查,毁坏林地2块,地类属乔木林地,森林类别为商品林,面积2960.49平方米。

上述行为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辨认笔录及照片、林地核查报告书证据为证,2025年4月7日,本机关依法向你单位送达了《林业草原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文号:永林草罚权告〔2025〕1号),告知了你单位拟作出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和你单位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永仁县莲池乡查里么村委会查里苴小组醋厂背后开挖林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开垦、采石、采砂、采土或者其他活动,造成林地毁坏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可以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标准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的通知》具体征收标准如下: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含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竹林地、苗圃地,每平方米不低于10元;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6元;宜林地,每平方米不低于3元。”的规定;《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调整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政策的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除中央审批事项外,我省按谁审批谁预收的原则和财税〔2015〕122号文件规定的下限标准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的规定;《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及树木补种标准的实施意见》“恢复林业生产条件的代履行费用,参照本县(市、区)土地复垦费中旱地的复垦费征收标准执行”的规定;《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永仁县属三类收缴类别,旱地费用征收标准为13元/平方米”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处以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责令于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

(3)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1.1倍的罚款,合计74900.4元(柒万肆仟玖佰元零肆角),即:(29640.9+38468.37)元×1.1倍=74900.4元。①恢复植被所需费用:2960.49平方米×10元/平方米=29604.9元(贰万玖仟陆佰零肆元玖角);②恢复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960.49平方米×13元/平方米=38486.37元(叁万捌仟肆佰捌拾陆元叁角柒分)。

上述罚款,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农业银行永仁县支行(户名:国家金库永仁县支库,账号:241107000004278001,地址:建设路18号)或者通过指定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你单位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永仁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通过互联网渠道https://xzfy.moj.gov.cn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于六个月内直接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永仁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