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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仁县综合救援队伍管理运行规范(试行)》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4-0327002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07日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3〕50号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07日

《永仁县综合救援队伍管理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已于2023年10月7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落实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从云南山区面积大、乡村分布广、自然灾害多等实际出发,着力解决基层消防基础薄弱、救援力量不足、“小火亡人”突出等难题,因地制宜、补齐短板,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经省人民政府第164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省委编办、省消防总队、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等6部门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起草了《永仁县综合救援队伍管理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包括十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如下:

(一)职能任务:主要承担以下职能任务:1.火灾扑救类,2.应急救援类,3.为民服务类,4.灾害防范类,5.消防安全类,6.其它。

(二)组织机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县委县政府领导为副组长,纳入整合的行业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县综合救援队伍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县综合救援大队和各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组建、保障措施等重大问题和事项。

(三)调度指挥:由县、乡人民政府统一调度指挥,同时纳入上级人民政府、林草、气象和消防救援机构等相关行业部门调度指挥系统实行远程调度指挥,接入智能消防接处警系统接收上级消防救援机构灭火和应急救援出警指令。

(四)日常管理:1.值班备勤。县、乡综合救援队伍必须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县综合救援大队必须保证45人在岗值班,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必须保证至少12人在岗值班,2.内务设置。县、乡综合救援队伍内务设置必须保持规范整洁统一,具体设置标准按照《永仁县综合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图册》执行。3.工作秩序。县、乡综合救援队伍应加强办公秩序管理,维持正常工作、学习、训练、生活秩序,具体由各单位根据整合的职能任务制定规范,报县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实施。

(五)库室设置:1库室标准。为满足值班、生活、工作需要,县、乡综合救援队伍需根据办公用房实际,科学规划功能分区,合理设置功能库室;2.标识标牌。县、乡综合救援队伍应设置统一的外观标识、库室门牌及管理规章制度,具体设置标准按照《永仁县综合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指导图册》执行。

(六)器材装备。服务中心的器材装备配备,主要包含火灾(森林火灾)扑救、应急救援、气象防雹和其他服务保障类器材装备;服务中心每月集中组织人员对车辆器材装备维护检修1次,每日组织值班人员开展防护装备、执勤车辆器材检查保养。

(七)招录退出。分为合同制人员招录、合同制人员退出及事业编制人员招录及调配三种。

(八)保障标准。分为工资保障、运行保障、抚恤保障三种。

(九)训练考核。分为日常训练、岗前集训、驻队轮训、视频培训、比武考核等5种方式。

(十)综合考评。由县综合救援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县综合救援大队、各乡镇综合救援服务中心进行年度考评和季度监测,重点对队员人数、装备建设、车辆配备、日常运行和队伍素质等指标进行考评认定,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比拼评价体系。

原文件: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综合救援队伍管理运行规范(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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