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4-0307001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4年03月0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1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有关标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测、执法和监督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督查。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污染防治股、自然生态股、宣传法规股。

所属单位2个,为我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均不独立核算、未独立批复预算。分别是:

1.生态环境监测站

2.永仁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克难攻坚,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一是做好防范应对极端天气变化准备。重点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综合治理,坚决遏制桔杆焚烧、城市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扬尘,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规范餐饮烧烤油烟排放、森林计划火烧除等影响大气环境质量活动,力争县城区空气环境质量优良率98.4%以上。二是开展长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行动。加快推进金沙江、万马河、永兴河、永定河干流等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扎实抓好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尼白租水库及乡镇水源地综合治理保护,完成村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杜绝各类污染源进入水源保护区。三是从源头防控治理土壤污染。加强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的治理和管控;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加强尾矿库环境安全监管,完成团山铜矿尾矿库闭库工作;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优化调整种植业结构,推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回收利用治理。

2.坚持保护先行,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一是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行动。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健全生态补偿机制,贯彻落实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各项工作,加大方山等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和资源管护,增强生态多样性保护力度,标准化规范化实施生态保护修护工程,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二是实施永定河保护成效提升行动。压实河(湖)长制,建立健永定河保护治理责任落实长效机制,总结推广永定河污染治理等经验做法,形成永定河治理分段巡查包保、定期管理维护长效常态机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题报告制度,加强工作落实督察督办和指导帮扶。

3.坚持治污为重,巩固保护治理成效。一是实施农村“两污”治理巩固提升行动。深入学习“千万工程”经验及牟定模式,紧紧围绕“看不到污水横流、闻不到臭味、听不到村民怨言”“三不到”目标,严格按照“一表两图”“五步工作法”,认真推动工作落实,积极争取永定河流域村庄污水治理工程二期及农村污水治理整县推进“以奖代补”工程,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244个,全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以上,乡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覆盖率达100%。二是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短板漏项“回头看”行动。加快永仁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设施项目建设,严格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乡镇(部门)责任清单,加快推进全县绿化美化10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谋划储备一批城乡绿化美化重点项目,加快打造“绿美+”经济。

4.坚持绿色发展,增强绿色发展优势。一是实施产业绿色转型行动。开展与攀枝花市生态环保领域交流对接融合发展,建立攀枝花市观音岩水库饮水工程水源地及周边自然保护地、金沙江流域生态修复保护和开发工作省际联合机制,持续优化重点行业领域绿色化改造和产业结构,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二是实施生态绿色有机品牌升级行动。高质量推进阳光生态花果园建设,建设林果精品示范园和开展低产低效林果腾换工作,加快发展生态文化、休闲度假及健康养生等服务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三是实施生态项目建设要素保障行动。继续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投资,积极申报金沙江流域国控断面永仁县永定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努力争取永仁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及综合治理工程、永仁县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资金,谋划推介永仁县羊蹄江旅游开发与环境治理项目EOD重大项目。四是实施发展现代林业行动。规范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及林木采伐管理,探索建立林权收储制度,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盘活林地资源,着力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和发展“以竹代塑”产业。

5.坚持集中整改,消减生态问题存量。一是实施范化解重大生态安全风险行动。深入分析查找重点流域重点区域保护治理短板弱项,解决企业偷排乱排(新德天偷排问题)、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问题(永定河水质反弹风险)、重点实施场所建设管理不力(圾填埋场存在污染隐患风险以及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全领域、全方位排查,深入开展饮用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屠宰场和畜禽养殖场、主要河流、工业园区、尾矿库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早发现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问题台账,实行挂账整改销号,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切实杜绝新的环保问题发生。二是实施生态环境问题削减存量抑制增量行动,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能力,认真开展企业双随机执法检查,持续抓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涉及永仁问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永仁县边督边改问题、全州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发现问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争取省委第二巡视组专项检查永仁县推进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情况反馈问题年内整改清零,认真准备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9到12月共退休1人),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 3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2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939781.3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39781.32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1000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80652.74元,下降1.34%,主要原因:2024年其他收入(单位资金)预算下降。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939781.32元,其中:本年收入4939781.3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39781.32元(本级财力4939781.32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9347.26元,增长5.54%,主要原因:2024年各项基本支出预算均有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939781.3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4939781.32元,其中:基本支出4799781.3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59347.26元,增长5.7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新录用人员3人转正工资增加,加之2023年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基数调整均有增加。

项目支出140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24年预算的监测监察执法专项经费维持不变。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300.2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5089.11元,主要用于缴纳养老保险金。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0549.52元,主要用于缴纳2024年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95121.19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53444.33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88864.04元,主要用于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部分。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280.00元;主要用于缴纳2024年大病保险单位部分。

2110101行政运行3675924.89元,主要用于用于本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机关运转支出。

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4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执法与监测工作所需的办公耗材实验室用品购置等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331208.04元,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4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2.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10%,预计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次,共计接待150人次。

2024年与2023年对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减少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000.00元,较上年增长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长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00.00元,较上年增长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省、州公务用车相关规定要求,完善单位内部相关内控制度,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审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县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确保我县生态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及时查处全县范围内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维护全县环境安全。配备分析仪器设备,加强人员培训和持证扩项,进一步满足永仁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需求。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认真做好永仁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加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

10县市分局监测监察执法专项经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预算资金专项用于十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各类环保督察、监管执法、环境监测、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等工作,对排污单位实施日常监管,保障我县生态环境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商品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66234.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042.94元,主要原因:2024年测算的工会经费较2023年有所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资产总额2577355.36元,其中,流动资产1289311.51元,固定资产1288043.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9395.93元(主要由于固定资产增加),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5315.14元(主要由于州局划拨设备一批、单位购买固定资产一批)。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100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56K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