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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任务是:对交通参与者(机动车及其驾驶员、行人)实行管理,并努力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在参与交通活动中的安全,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永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勤保障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车管中队、城区中队、万马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公安机关工作部署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我县交通管理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的总目标,坚定不移将“减量控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严厉查处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违法载人、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我县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1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39.73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8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03.07万元,增长16.71%,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增加45万元,其他收入预算数比上年增加8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39.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39.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39.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07万元,增长3.7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数增加45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数减少21.9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19.7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3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4.7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93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编外聘用人员支出减少了24万元;项目支出1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万元,增长25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了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10万、交通辅警执勤执法装备专项经费5万、科技信息化建设自有资金专项经费80万、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经费在2023年预算的基础上增加了3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4公共安全支出564.30万元,其中2040201行政运行291.6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交警大队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正常运转支出;204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52.64万元,主要用于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支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印刷费、交通辅警执勤执法装备购置、交通事故预防交通安全宣传印刷费、维修费、交通信号灯维修维护费及购买车驾管业务专用材料费支出、测速卡口、违停抓拍系统及公安网络租用费支出;2040220执法办案2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事故处理委托业务费、执法办案邮电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77万元,其中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49万元,主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养老保险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2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统筹外津补贴及公用经费支出。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85万元,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0.94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6.47万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4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4.221住房保障支出24.81万元,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24.8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万元,较上年增加4.6万元,增长46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我单位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2024年与2023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6万元,较上年增加4.6万元,增长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较上年增加4.6万元,增长1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大队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费全部由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保障,为弥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保障资金不足的情况,2024年交警大队向县级财政预算了4.6万元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项目名称
1.区间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违停球抓拍系统公安网络租用专项经费
2.执勤执法专项经费项目
3.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经费
4.交通辅警执勤执法装备专项经费
5.科技信息化结转经费
6.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以上项目均根据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职能职责要求、国家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进行立项,具体立项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
(三)项目实施单位
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四)项目基本概况
1.区间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违停球抓拍系统公安网络租用专项经费:围绕2024年交通管理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交警大队职能作用,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大对国、省道及城区主干道的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闯红灯、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省道及城区主干道行车秩序,提升我县人居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我县辖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执勤执法专项经费项目:围绕2024年交通管理工作目标,按照“放管服”便民利民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抓好车驾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落实好“放管服”便民利民各项工作措施,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3.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经费: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履行部门职责,通过安装交通安全提示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信号灯维修维护等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我县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发案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下降10.00%,人民群众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4.交通辅警执勤执法装备专项经费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履行部门职责,通过保障交通辅警执勤执法装备,充分履行职责,确保执勤执法活动顺利开展,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我县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发案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下降10.00%,人民群众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满意度达到90.00%以上。
5.科技信息化结转经费
围绕2024年交通管理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交警大队职能作用,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大对国、省道及城区主干道的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闯红灯、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省道及城区主干道行车秩序,提升我县人居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我县辖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履行部门职责,通过安装交通安全提示牌、减速带、爆闪灯等防护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我县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发案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下降10%,人民群众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五)项目实施内容
1.区间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违停球抓拍系统公安网络租用专项经费项目:围绕2024年交通管理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交警大队职能作用,在保障区间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违停球抓拍系统公安网络租用的前提下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大对国、省道及城区主干道的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闯红灯、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省道及城区主干道行车秩序,提升我县人居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我县辖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执勤执法专项经费项目:围绕2024年交通管理工作目标,按照“放管服”便民利民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抓好车驾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落实好“放管服”便民利民各项工作措施,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3.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经费: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履行部门职责,通过安装交通安全提示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4.交通辅警执勤执法装备专项经费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履行部门职责,通过保障交通辅警执勤执法装备,充分履行职责,确保执勤执法活动顺利开展,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5.科技信息化结转经费
围绕2024年交通管理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交警大队职能作用,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大对国、省道及城区主干道的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闯红灯、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省道及城区主干道行车秩序,提升我县人居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我县辖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履行部门职责,通过安装交通安全提示牌、减速带、爆闪灯等防护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我县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发案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下降10%,人民群众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六)资金安排情况
1.区间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违停球抓拍系统公安网络租用专项经费项目:10万元。
2.执勤执法专项经费项目:30万元。
3.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经费:40万元。
4.交通辅警执勤执法装备专项经费:5万元。
5.科技信息化结转经费:80万元。
6.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1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1.区间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违停球抓拍系统公安网络租用专项经费项目:加大对现有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违停抓拍系统进行日常检查,确保设备网络和设备正常运转,有效利用科技手段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的查处。
2.执勤执法专项经费项目:按照“放管服”便民利民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抓好车驾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落实好“放管服”便民利民各项工作措施,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3.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经费:通过安装交通安全提示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4.交通辅警执勤执法装备专项经费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履行部门职责,通过保障交通辅警执勤执法装备,充分履行职责,确保执勤执法活动顺利开展,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5.科技信息化结转经费
围绕2024年交通管理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交警大队职能作用,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大对国、省道及城区主干道的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闯红灯、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省道及城区主干道行车秩序,提升我县人居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我县辖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履行部门职责,通过安装交通安全提示牌、减速带、爆闪灯等防护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八)项目实施成效
1.区间测速卡口、电子警察、违停球抓拍系统公安网络租用专项经费项目:围绕2024年交通管理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交警大队职能作用,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大对国、省道及城区主干道的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闯红灯、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省道及城区主干道行车秩序,提升我县人居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我县辖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执勤执法专项经费项目:围绕2024年交通管理工作目标,按照“放管服”便民利民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抓好车驾管相关业务办理工作,落实好“放管服”便民利民各项工作措施,方便人民群众办理相关业务,提升人民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3.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专项经费: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履行部门职责,通过安装交通安全提示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我县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发案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下降10%,人民群众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4.交通辅警执勤执法装备专项经费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履行部门职责,通过保障交通辅警执勤执法装备,充分履行职责,确保执勤执法活动顺利开展,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5.科技信息化结转经费
围绕2024年交通管理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交警大队职能作用,利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大对国、省道及城区主干道的管控力度,严厉查处闯红灯、超速行驶、违法停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国、省道及城区主干道行车秩序,提升我县人居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我县辖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6.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经费
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履行部门职责,通过安装交通安全提示牌、减速带、爆闪灯等防护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辖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我县城区道路交通事故发案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均下降10%,人民群众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14.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0.8万元,增长156.36%,主要原因是:2024年聘用人员工资支出纳入劳务费核算,2023年纳入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核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459.6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2.32万元,固定资产318.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9.2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6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2.1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2700145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