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夏虎才、张健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利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医院等建筑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经认真研究,并与你们面商后,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新能源产业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利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学校、医院等建筑开发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的提案是目前我县能源产业开发工作的重点招商项目,是“阳光能源产业园”建设工作的重要部分。
一、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作推进情况
永仁县内的7个乡镇分布式项目分为两个项目进行推进,即宜就镇范围内由国电投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打造宜就分布式光伏及综合智慧设施配套项目,其余6个乡镇由三峡云南能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项目。
2022年3月4日,永仁县人民政府与三峡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规模10万千瓦的《永仁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并启动永仁县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示范先行,首先以永兴乡、猛虎乡、莲池乡选取5个村组作屋顶分布式项目示范点进行打造。摸排出全县6个乡镇的党政机关楼堂馆所的屋顶面积已经完成排查统计,可用面积为13000平方米,远远小于装机10万千瓦规模的屋顶面积需求。原计划2022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备案及前期工作,7月启动示范项目建设,但因双方合作模式未确定,三峡云南公司也未通过收益率测算,因此,该项目于2023年2月份解除合作协议,目前,永仁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还在招商引资企业投资。
宜就分布式光伏及综合智慧设施配套项目,项目业主为永仁滇能零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1.5亿元。项目施工单位已进场开工建设,设计装机容量12.49MWp,目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的项目有:党政机关8个单位19栋建筑物屋顶光伏建设,面积共计4393.2平方米,总装机容量383.635千瓦已开发完成。另外,宜就镇行政中心区400V公用变压器容量小,电网构架薄弱,线路线径较细,主镇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仅完成261.03kW,宜就街1号公变、新大街1号公变接入容量已达到上限。
二、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推进不利因素
由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在推动过程中无具体的文件指导和模式参照,收益指标也不是很理想,导致项目开发进展困难,具体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由企业租用屋顶投资开发的情况,没有成熟的开发利益分配模式借鉴,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涉及屋顶产权主和群众的参与积极性不高,同时建设时必须考虑检修维护的空间、屋面防水及居民意愿,难以能达成一致,投资企业在设计项目装机容量时无法达到理论摸排得出的建设规模;第二是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成本比集中式项目的高,加之电价补贴取消后项目建设回收周期加长,尤其是由企业投资的收益率更无法覆盖建设成本,导致企业投资积极性不高,项目推进缓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结合实际,按照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可安装光伏发电比例不低于20%占比进行整县屋顶分布式的项目建设推进。尽快引进企业,制定开发方案,积极协调辖区内屋顶资源主体,加快对接投资开发企业,按照试点建设目标任务,遵循市场化规律,加快统筹谋划推进各类别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督导各屋顶企业要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认真落实省、州分布式光伏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我县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作及我县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的关心与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继续得到您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