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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乡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1213001 公文目录: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日期:2022年12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来,莲池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省州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2022年全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始终坚持把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放在首要位置,及时调整充实执法协调小组成员和莲池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党委领导责任和政府主体责任,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和乡党政班子会议集体学法制度,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扎实推进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律学习纳入全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重要内容,并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及时研究制定印发了《莲池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瞄准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水平显著提升

1、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我乡以服务政府、责任政府为主导,进一步健全修订完善《依法治乡办公室工作制度》《莲池乡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制度》《莲池乡项目公示制度》、《莲池乡财务审计公开制度》《莲池乡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莲池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受理办法(试行)》、《莲池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莲池乡农村集体事项重大决策听证制度》《莲池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莲池乡政务服务办理事项报送制度》等制度,在行使重大决策中及时做到征求专家意见,广泛听取民间意见,及时强化了行政政策、项目活动的可行性、合理性、可控性,对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事项进行评估,使重大事项决策具有科学性。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招投标、民生政策等重点问题上,继续实行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清理备案工作并做好清理记录。

2、严格执行重大决策。严格执行《莲池乡党委、政府议事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委会议经集体讨论研究决策,严格做到末位表态,从不超原则,自作主张,确保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到实处。严格执行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硬性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乡干部职工的教育、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全年涉及重大决策和财政、审计等监督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和被通报的情形及事项。

3、依法进行规范性文件备案。认真贯彻《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

4、加强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成立莲池乡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上海中联(昆明)律师事务所李乾律师为乡政府法律顾问,司法所长、莲池派出所、市监所所长为法律顾问室顾问协助审核各项法律性文件合同等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向4位顾问颁发了聘书。全年法律顾问为我乡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审核共10余次提出法治意见20余条,为乡镇综合管理整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制审核把关2件提出法治意见建议5条次。同时莲池乡法律服务所与6个村委会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书,开展村治保调解员法律知识培训1场次。全年我乡未出现让法律顾问参与出庭应诉的情况。

5、公众参与度全面提高。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机制,除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行业网站、政务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充分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凡是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正式公布实施之前,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7日,切实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三)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作用充分发挥

1、简政放权力度不断加大。我乡全面推进“六个一”便民行动落实。按照“加强领导、统一规范、整合资源、就近服务”的原则,统筹资金、人力、物力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能力建设。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乡便民服务大厅和6个村便民服务站,设置了5个服务窗口,分别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窗口、惠企政策服务专窗、计划生育窗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窗口、民政窗口、残联、退役军人服务窗口截至7个行业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真正实现“只进一扇门、能办所有事”。深入推进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清理并取消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类)类证明材料1项,积极落实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类)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共计31份。积极落实“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措施,颁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截至,共办理食品经营户许可证15户,预包装食品备案10户,食品生产小作坊登记2户。

2、权责清单制度全面落实。我乡不断完善政府行政权力清单,促使行政执法规范、公正、文明、高效运行,全乡编制并对外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共4类182项行政职权,182项责任事项。经过县级主管部门征求乡镇意见建议,我乡提出对182项权责清单删除不由乡镇行使权力的共计66项,建议继续保留赋权乡镇权责清单3类共计116项职权,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项、行政处罚事项100项、行政给付事项10项。

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工作有序推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永仁县贯彻落实〈楚雄州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若干意见14条措施〉方案》和《永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0条举措》《永仁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十大行动”方案》等重点工作方案,实施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责任时效化,有力有序推进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始终把开展好便民服务工作作为营商环境工作的重点,从群众切身需求入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在各村建立便民服务联络点,配齐便民服务代办员,提高为群众办事效率。三是全乡2022年完成市场主体倍增个体工商户任务145户,新注册184户,注销38户,净增长146户,完成任务100%。农民专业合作社任务3户,新注册6户,注销3户,净增长3户,完成任务100%。企业任务116户,新注册85户,注销35户,净增长50户,完成任务43.1%。

4、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全民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自助办理等制度,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以“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应用为抓手,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严格落实“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增至1532户,其中:企业35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0户,个体1103户,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8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5户,食品流通经营单位47户,餐饮服务单位20户(其中:学校食堂3户,餐饮店17户),食品加工小作坊2户(其中白酒1户、豆制品加工1户);畜群规模化养殖厂7户,粮食加工(碾米磨面)4户。

5、依法坚决遏制耕地“非粮化”乡党委、政府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生产责任,坚决制止耕地“非粮化”“非农化”行为。共开展土地巡查40次,口头制止违法用地6宗,制止耕地“非粮化”3宗,下发责令整改通知2份,整改恢复“非粮化”耕地313.3亩,拆除乱占耕地建房17宗3400平米,并协助县级部门做好6月份下发58宗卫片图斑核实举证整改工作。

6、有序稳步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根据上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全乡认真组织开展。一是组织开展了6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复核工作,全部通过复核继续命名,要求全乡6个村委会要按照县级要求一如既往的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通过普法宣传增强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逐步提高村委会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村级事物的能力和水平,让广大人民群众有一个规范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二是推荐上报争创1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莲池村)和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羊旧乍村),羊旧乍村委会最终荣获楚雄州民主法治示范村并命名授牌。

7、抓实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根据各级工作安排,全乡及时启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工作,切实按照司法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和省、州、县落实工作方案及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按照遴选程序遴选出30名村“法律明白人”。在9月份组织30名村“法律明白人”进行专题培训1场次、发放法律明白人证书30本,并及时向30名法律明白人发放徽章亮明法律明白人身份。截至,全乡30名法律明白人共开展法律咨询和普法宣传30余件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60余件次,切实履行法律明白人的公共法律服务职责。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

1、及时调整充实机构人员。因干部工作变动调整,经乡人民政府班子会议研究并提交乡党委全面依法治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及时调整充实莲池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由乡长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分管副乡长任常务副组长,纪委书记、武装部长、副乡长任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所与乡党委依法治乡办合署办公。通过机构人员的调整充实,进一步夯实了全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基础保障。

2、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救济途径等行政执法信息,保障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救济权、监督权。

3、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台账和行政执法活动法律文书的管理,全乡行政执法站所共配备照相机、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执法设备20余台,建立纸质档案卷宗管理和电子档案管理双轨制,完善音像执法记录管理制度,确保执法工作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4、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乡新组建1支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即莲池乡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由司法所所长任主任顾问、李乾律师、莲池派出所、市监所所长任顾问,依法对全乡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3定开展法制审核,凡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事项,不得作出决定。全年法律顾问为我乡提供相关法律文书审核共10余次提出法治意见20余条,为乡镇综合管理整治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制审核把关2件提出法治意见建议5条次。

5、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依法治乡办根据县委依法治乡办的工作部署,切实梳理了全乡17名行政执法证过期或达到免试换发新证的人员,及时进行换发新证的申报,于2022年11月底全面完成了17名行政执法人员申报换发新证的工作,并组织积极参加执法证件申领考试和免试换证,最终农业农村服务中心8人免试换发了全国新式执法证、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4人考试通过领取并换发了全国新式执法证、水务服务中心2人参加考试1人通过并领取和换发了全国新式执法证1人免试直接领取和换发了全国新式执法证、乡财政所1人免试直接领取和换发了全国新式执法证。通过组织开展换发执法证工作,截至11月全乡具体有效期行政执法证人员共计15人,切实为下步全乡全面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法提供了执法人员队伍的保障。

健全监督体系,行政权力运行不断规范透明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乡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与经济工作一起亲自部署,一同督促落实。严格按照中央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要求以及乡党政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乡政府和各村、站(所)、办公室、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自己的廉洁自律工作,我带头执行各项廉政制度,促进了政府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塑造了干净干事、勤政廉政的政府形象。

2、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在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乡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我和政府班子自觉接受人大主席团及县乡人大代表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今年以来,乡政府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19件代表建议48件,共计67件。其中:水利建设方面16件、道路交通建设方面21件、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方面11件、电力设施建设方面1件、产业发展方面2件、其他方面16件,均按要求办结。一年来全乡共收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函1份,并主动积极按照建议要求进行办理和回复。

3、督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完善新闻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年内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0余条,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4、完善设置行政复议代办点。结合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工作要求,我乡积极配合在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代办点,切实为全乡老百姓提起行政复议给予方便,全年代办点未收到一件针对乡人民政府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社会矛盾纠纷得到依法有效化解

1、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社会安全稳定得到有效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和《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为一体的大调解机制,构建“智慧调解”“五方联动、三调对接”“法援在线+云岭法务通在线”矛盾纠纷调解体系,逐步形成以乡党委综治中心统筹协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人民调解工作“以案定补”“五个明确”助推《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贯彻落实,探出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子,截至,为全乡127名调解员共计兑补“以案定补”81件10900元资金,三季度的以案定补工作正在组织申报,全面调动了乡村组三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践行了莲池乡新时代“枫桥经验”。截至全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89件,调处成功280件,调处成功率达96.8%。

2、全面推行一站式“365工作法”有效化解矛盾问题。一站式“365”工作法在全乡范围内对矛盾纠纷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乡、村两级分析研判确定风险家庭户数184户(其中高风险2户,中风险34户,低风险148户),化解风险家庭户矛盾纠纷182件(低风险148户,中风险34户)为切实做好社会风险防范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得到各级的肯定。

3、强化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不断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投资50余万元高标准建成莲池乡综治中心、消防救援中心和应急指挥中心,切实加强应急处突的综合指挥和管理能力。今年来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9件40余人次,其中:办理网络信访件18件答复18件,办理政府热线12345信访件11件答复11件。信访即时受理率100%、如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87.50%,实现“六个不发生”目标。

4.法治助力重点工作。助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零输入”“零感染”目标实现提供法治保障。助力全乡重点项目建设,组织法律顾问团队,定期对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助力脱贫攻坚工作,以法治扶贫助推乡村振兴,深化贫困村法律顾问工作,对贫困户免于经济审查提供法律援助。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深入开展“四万三进”活动,组织法治人才入企业,先后为企业宣传政策、解答疑惑、解决困难100余件次。

5、“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在全乡探索建立普法责任清单、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重点任务督办单、履行普法责任评价书“三单一书”制度体系,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行业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机制动员全乡各单位向所服务对象和执法对象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建设等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各单位各自的日常法治宣传制度、集中宣传制度、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结合的现场以案释法制度、属地管理与上下联动制度。实施每周一干部职工会“30分钟”学法制度。年初制定利用每周一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的机会进行30分钟学法,由乡普法办牵头组织,各站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依次进行学法,乡普法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学习贯彻。截至,全乡召开干部职工学习大会40余次,号召全乡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20余次。

6、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日益健全。建立起了覆盖乡、村二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其中乡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点6个,2022年来接受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10余件次,代写法律文书20余份,法制审核15余件。法着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将公共法律服务案件受理、办理点搬到群众身边,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配发“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2台、6个村委会配发“法务通”小型机器人6台,切实解决了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扎实推动了政府行政和服务职能向基层延伸,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2022年来,莲池乡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省州县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不强。部分单位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许多干部,特别是一些老干部,在多年的工作实践中,已经养成一定的工作习惯和工作传统,与不断更新完善的法律体系、制度、规范要求有一定的差距。

(二)法治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加强。法制审核、法治督察、行政复议代办、行政执法人才紧缺,队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仍需不断提升。

(三)行政执法权责体制尚未理顺到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乡镇目前仅有林草领域的委托执法和农业农村领域的宅基地许可方面的执法规范,其余行政执法全部在乡镇一级不能履行。

(四)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还需提升。目前乡镇具备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全部为机关事业人员,虽基本都申领了行政执法证,但是既懂得法律政策,又通晓岗位业务知识的人才缺乏,真正能上场的执法人员屈指可数,乡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亟待提升。

(五)行政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综合行政执法过程中不重视程序的情形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一些配套的监管措施还不完善,执法监督力度不够。

三、下步工作思路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确保我乡法治建设的政治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莲池落地生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我乡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成效转化为建设法治莲池的强大动力、思路举措和生动实践。充分运用好每周“30分钟”学法制度等机制。

(二)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确保我乡全面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高。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楚雄州重大行政决策一办法六规定》,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确保各项决策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基层重大决策法律审查机制,完善重大基层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建设,帮助村委会落实依法决策工作。

(四)进一步抓好法治队伍建设。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全乡机关干部、村委会工作人员,进行部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习培训。进一步突出抓好公正执法、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法治队伍的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不断适应依法行政的新要求。

(五)依法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确保我乡社会面长期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把预测预警预防作为根本任务,把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根本支撑,把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

永仁县莲池乡人民政府

中共莲池乡委员会全面依法治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