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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的乡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1209001 公文目录: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日期:2023年12月09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维的乡按照中共永仁县委关于印发《永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永仁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永发〔2021〕13号)《维的乡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维的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认真落实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乡党委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负总责,乡党委委员具体抓的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原则,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贯彻执行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长期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具体责任人,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目标责任管理,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抓在手上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党委健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馈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党政主要领导权力监督机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依法执政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政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观念,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做到权责统一、依法行政、秩序正当、高效便民,政务公开实行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法律素质,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得以提升,全乡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履行依法行政职能,增强依法行政效能。一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科学开展行政决策,积极推进全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一年来,在法治政府建设中,我乡以服务政府、责任政府为主导,及时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行政履责,健全完善《维的乡项目公示制度》、《维的乡财务公开制度》等制度,在行使重大决策中及时做到征求专家意见,广泛听取意见,重视合法性审查,及时强化行政决策、项目活动的可行性、合理性、可控性,对可能引发重大问题的事项进行评估,使重大事项决策具有科学性。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招投标、民生政策等重点问题上,继续实行乡党政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审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备案工作。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按照明确责任主体,突出问题导向的原则,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作出明确具体规定,增强程序的可操作性,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一律不予讨论。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积极进行决策合法性审查监察。乡党委会议议题、记录、纪要等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内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行政管理的大部分领域。今年以来,维的乡人民政府积极办理乡人大代表议案,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三是深化行政制度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根据维的实际,对乡政府职责站所“四办”“五中心”职责进行梳理,适时调整各相关站所职责、内设机构及“三定”规定。规范改进行政审批措施,落实首问负责制。落实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业务和综合素质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群众,做到热情周到、首问必答,做到来人有人管、事情有人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优化公共服务。优化窗口服务,对涉农、涉民部门进行服务质量、态度、办事水平的进一步提升提高,严格各项工作纪律,杜绝吃拿卡要、拖沓推诿、效率低下。落实限时办结制。全乡各机关站所及村委会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对承办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等日常政务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告知,接受群众监督。健全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对机关各站所、村委会按规定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并严格明确责任追究制。落实权力清单制。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全面梳理政府现有职责和权力事项,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将站所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四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出台《维的乡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印发《关于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维的乡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全面清理政府和站所文件,定期在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备案规范性文件目录。五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县政府有关规定,及时在乡政府政务信息栏目公开政府信息,除传统渠道外,充分利用乡政府信息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六是落实依法行政工作监督。贯彻2022年省、州、县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制定并向全乡各中心、站所(办公室)印发了《维的乡2022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强化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三)严格行政执法,强化执法监督。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积极推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按照相关规定,每年开展1次以上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反馈评查结果。二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摄像与拍照、纸质文件送达签字备案等,对行政执法各环节进行同步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让执法过程有据可查。三是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一律不设定行政许可,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均按县级部门规定要求设置。四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2022年,严格落实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优化培训内容,全乡参加州级培训各类行政执法人员8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和日常考核制度,建立执法人员推出机制,定期清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五是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严格落实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认真做好答辩举证工作,无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情况。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行政应诉工作规定的通知》(楚政通〔2016〕58号),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调解行政裁决仲裁制度。

(四)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一是加快建设创新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只跑一次”的理念,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面落实政府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形成“一站式”网上办理和“全流程”效能监督,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完善综合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做到奖惩分明,确保乡村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年初乡党委、政府就把法治创建工作纳入各村、各站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了责任,并同步考核、同步检查。并做到考核成绩与评先评优挂钩,对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村及站所予以通报。二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的有关文件要求,聘请上海中联(昆明)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为法律顾问,积极吸收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复议应诉、合同审查等工作,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好政府促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和完善社会保障职能,保障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服务的提供。深入落实“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取得新成绩。阿者尼、大保关等农村业余文艺队多次在县乡重大节庆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维的对外形象进一步提升。群众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乡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彝医药特色优势显现,食品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政策得到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工作成效明显,扎实做好农村五保、低保动态调整和救助工作,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二孩政策,各项计生奖励扶持优惠政策得到充分落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继续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四是加快建设廉洁型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按照“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要求,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力度。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全面落实“禁酒令”。切实转变作风,主动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矛盾最集中、困难最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化解难题。强化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监管,严肃查处在乡村振兴、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违法违纪行为。认真落实正风肃纪新常态,不断增强乡村干部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创新意识和风险意识,着力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坚决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营造良好干事创业氛围。五是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和完善党委学法制度,将干部作为普法重点对象来抓。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采取会议学法、专题讲法等形式,大力提升干部的法治素养,举办法治培训3场次,乡领导班子组织集体学法2次,学用结合,普治并举。通过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执政有机统一起来,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执政为民、依法执政的意识,不断完善领导干部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潜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同时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党代表、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落实县委县政府决议决策,对有案底、有劣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组织和个人坚决不予以推举推选。

(五)增强依法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深入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实行流转案件专人督办制度,建立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协商沟通机制和救济救助机制。健全乡村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乡驻地和全乡7个村全部设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针对林权、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行业领域和消费、特殊人群,积极拓展人民调解工作,大力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综治、宣传、信访、派出所等部门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随时收集分析热点、敏感、复杂矛盾纠纷信息,提前介入敏感事件,及时了解情况、化解隐患、办理群众诉求、化解信访积案,充分发挥大调解作用。截至目前,共排查受理各类民事纠纷165件,调解成功165件,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已案定补兑补案件共计68件,兑补资金7800元整。二是建立健全群防群治机制。开展平安创建。按照宣传“到人”、“管用”的要求,充分依靠发动群众,狠抓走村入户宣传和日常性宣传,将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结合起来,提升平安创建知晓率,正面引导群众参与到平安维的建设中来,切实提升我乡平安创建参与率,巩固基层综治基础。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和社区矫正工作,积极落实衔接管理和帮教措施,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严打违法犯罪活动,大力开展缉枪治爆、严打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年辖区内未发生严重暴力恶性案件,社会治安秩序平稳。强化重点领域治理。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加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强化应急值守,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体系。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设立乡食品安全办公室,更好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市场长期有效监督管理机制,保障全乡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提升综合治理氛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深入人心。全乡各普法责任部门,由司法所牵头,落实普法责任,司法所、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在集街、学校共开展6次联合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法律宣传材料5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9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制宣传不够广泛,社会影响不够强。虽然近年来加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群众的法治意识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获得了一定成效,但总的来看,全乡常住人口大多文化水平较低,开展普法工作难度大,全民参与度不够,层面不广,影响有限,有法不依的现象还依然存在。

(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不高,不善于执法。当前我乡行政执法人员普遍存在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不高的问题,对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不透,缺乏执法实践经验,不善于应用法律手段助推相关工作。

(三)执法权力有限,维稳职权得不到法律的保护。综治维稳工作责任大、任务重,但乡党委、政府对综治维稳方面毫无行政执法权,对于矛盾纠纷仅仅停留在协调和调解上。这种“责大权小”的现象给处理维稳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性,如对“两违”(违法、违规)建筑执法、缠访闹访问题的处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等工作的开展都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同时对其他管理相对人员缺乏约束力和强制措施。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网络”活动为载体,将公务员、党员干部、青少年、企业管理人员、农民列为普法重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和村民的法律素质,促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形成。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根据我乡实际,把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从加强和改进乡机关行政管理工作出发,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力度。认真制定行政执法的各种规章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在村级推行“村民自治”制度,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权利。实行领导接访日制度,及时解决群众上访、上诉的问题,从源头上遏制了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在易地扶贫搬迁、铁路建设,涉及征地补偿、山林土地权属争议等民间纠纷一直层出不穷。为应对这种挑战,我乡将继续大力倡导“联动调解”模式,即积极动员联络维的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单位参与重大疑难和群体性纠纷调解,最大限度发挥成员单位专业和职能作用,建立和筑牢人民调解统一阵线。继续建立健全村级民调组织网络,每年按计划对全乡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系统培训,力争培养一大批会做群众工作的人民调解员。

维的乡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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