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镇、维的乡、永兴乡人民政府: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楚雄州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158号),现将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760000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项目计划及预算科目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21〕140号)、《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2〕23号)、《楚雄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财农〔2021〕148号)等相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抓紧项目启动和实施。要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形成资金报账支出,使项目资金及早发挥效益。
三、突出资金支持重点。本批次资金要围绕《楚雄州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支持“示范村”、“提升村”、“整治村”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改善乡村面貌,促进农民群众稳步增收。
四、强化项目绩效管理。认真落实项目绩效管理,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实施全过程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永仁县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计划分配项目明细表
2.永仁县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