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3〕92号),现将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600000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3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08·病虫害控制”,资金分配及预算科目详见附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此次下达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强制免疫、监测与监管方面。要严格执行《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和《关于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云农牧〔2018〕84号)等文件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加强绩效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附件:1.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中央动物防疫等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