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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1030009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1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殷永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到村组公路养护管理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的议案提得很好。截至目前,我县有农村公路2711.327公里,其中未列养里程1204.399公里(占比44.42%),管理养护里程1506.928公里,其中县管省道1条88.461公里,县道23条331.873公里,乡道84条531.820公里,村道194条554.774公里。省、州、县养护配套资金远远满足不了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需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压力大。根据《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公路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道、村道的养护管理工作。到村组公路属于村道,养护管理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建议乡(镇)人民政府充分发挥村级路长制作用,将乡、村道养护管理纳入“村规民约”,整合各方资源,多措并举开展乡、村道养护管工作,让乡道、村道发挥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下步,我局将会加大对乡(镇)人民政府落实乡道、村道养护管理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确保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同时,我局将会继续加强与省州的对接,逐年将未列养农村公路纳入列养范畴,争取更多的养护资金投入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

再次感谢并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交通运输工作,多为交通运输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

永仁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