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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永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1并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1026010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04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徐景荣委员:

感谢你们对我县渔业渔政、“十年禁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在政协永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进金沙江流域永仁段娱乐垂钓区域规划报送审批的提案》《关于推进金沙江流域永仁段划分娱乐垂钓区域审批,实现永兴农旅融合发展目标的提案》,已交我局办理,现对你们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之举,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布局的必然要求,是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客观需要。县委、县人民政府按照党中央、省、州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以高度的政治站位抓好“十年禁渔”工作,实现禁捕水域“四清四无”(即清船、清网、清江、清湖和无捕捞渔船、无捕捞网具、无捕捞渔民、无捕捞生产)工作目标,确保实现“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的禁渔目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和《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规范云南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云农通告〔2021〕第28号)《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规范楚雄州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楚农通〔2022〕第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2022年以来,县农业农村局与永定镇、永兴乡人民政府对金沙江禁捕水域岸线进行实地踏查,共同商讨禁捕水域垂钓事宜,认为永定镇金沙江段禁捕水域岸线的地形陡峭、交通不便、通信不畅、无人员居住等情况,不具备开展垂钓,暂不列入开展垂钓范围,永兴乡金沙江禁捕范围的部分水域岸线的地形、交通、通信、人员居住等条件相对适宜开展垂钓,列入垂钓范围。2023年3月10日,我局与永兴乡人民政府确定垂钓区,3月28日,我局结合实际,拟定垂钓区(期)、禁钓区(期),钓具、钓法、钓饵,钓获物品种、数量、规格和管理等有关事项,形成《永仁县关于规范境内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发函至县金沙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和局班子会议讨论通过,4月19日,形成《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请求审批永仁县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区(期)划和管理有关事项的请示》(永农请〔2023〕8号)报县人民政府审批,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后,5月5日,形成《永仁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请求审批永仁县金沙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区(期)划和管理有关事项的请示》(永农请〔2023〕18号)报州农业农村局批示。待州农业农村局报省农业农村厅批准后,我局将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发布通告,与永兴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县渔业渔政、“十年禁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各位政协委员继续对我局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永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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