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政协永仁县委员会十届二次会议112号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1020006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2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丁顺德委员:

您在政协永仁县委员会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古城农贸市场与珩宇新天地中间围栏拆除的提案》已转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过实地调查,第一古城农贸市场符合城市规划建设,铁栏杆是珩宇商贸城和永仁古城市场区的用地界线,在该用地界线上设置铁栏杆,属于企业对自己合法土地的管理行为;第二该通道不属于市政道路,铁栏杆两侧各自约有6米的通行距离,能满足附近居民的通行需求;第三经向消防部门查询,该区域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根据调查情况,我单位对该片区进行核实,如果拆除铁栏杆,对两个市场的发展融合将起到很大促进作用。下步,我单位积极协调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和市场经营主体,强化对该区域合法合规管理,同时进一步促进便民和融合发展。

衷心感谢你们多年以来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