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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1013002 公文目录: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年以来,我局的依法治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按照中央、省州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和要求,切实开展好本部门年度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保障机制

为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稳步、顺利开展,根据“八五”普法规划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各股室长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我局学法、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把普法工作列入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计划,督促各股室认真开展好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股室负责人为本股室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按照“谁用法谁普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工作原则,具体负责普法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由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全局普法学习和督促依法行政工作的落实。

二、加强工作制度建设,狠抓工作落实

自“八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作提升干部职工法制素质,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扎实推进2022年各项工作开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部门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结合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到部门普法工作全过程,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体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会学习的重点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运用部门微信、QQ等工作平台进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学习,主动通过各类媒体和平台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进一步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解读,积极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在干部职工中走深走实。按要求全局共征订《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7本。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十一个坚持”,结合谋划“十四五”发展,将法治建设和“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不断走深走实。严格按要求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党组工作要点,,局党组会议听取政策法规股法治工作情况汇报4次,讨论研究并布置了法治建设具体工作。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按要求配备了兼职法律顾问1名,明确法律顾问配合我局研究发改工作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决定、各类经济合同的审核及各种行政决定的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制定了《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本部门重大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议进行决策。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积极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由部门起草的县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处理意见为修订后继续执行。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单位主要领导述职述法制度,完成了本部门主要领导《个人述法报告》,并要求班子成员在年度述职中体现述法内容。我局单位主要领导未被县依法治县办约谈。

三、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工作落实

推进依法行政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我局党组始终把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发展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

(一)法治政府建设

1.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一是遵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按照从严治政、依法行政和建设廉洁高效政府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公告制度。二是加强项目建设程序的监管,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等事项的办理程序,规范项目决策过程;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学习贯彻《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通知》。通过规范建设项目招标方案的核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等方式,切实规范全县范围内涉及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

2.规范开展行政执法。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制定并印发了《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办法》、《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办法》、《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办法》。按要求明确了我局的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制定了《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办法》和《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我局共共开展行政执法检查21次,其中:粮食行政执法检查15次,能源行政执法检查6次。按要求完成了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换证信息申报录入工作。根据省州发改系统202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制定上报了我局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3.建立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纳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管理、是否依法办事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和分值,与奖励惩处、晋级提拔任用挂钩,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办事,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4.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按要求积极开展全州法治政府示范县创建各项工,在认真抓好本部门创建工作指标任务的同时,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积极协调财政局、民政局、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按时完成了牵头指标佐证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

(二)法治社会建设

1.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作提升干部职工法制素质,促进依法行政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坚持定期学法制度。我局每周干部职工会,都依据学法需要和工作实际,从法律法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各级文件要求中精选学法内容,由局领导领学。今年,党组集中学法主要是集中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相关内容。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将相关法律法规电子版上传到局工作群供干部职工学习。二是在全局干部职工中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新录用招聘人员、新晋人员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三是根据《中共永仁县委永仁县人民政府印发〈永仁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制定了《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根据《2022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学法、教育及宣传计划,并与局内各股室配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普法计划内容、人员、时间、效果“四落实”。上半年,根据中共永仁县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和《2022年永仁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方案》,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了2022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和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学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于4月15日牵头组织县森林公安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县工信商务科技局等相关部门开展了以“经济安全、生态安全”为主题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于6月15日牵头组县环保局、县林草局、县工会、县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在太阳广场开展了《永仁县202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宣传活动》。于5月21日积极参与了县工信商务科学技术局牵头组织的永仁县2022年科技活动周集中宣传活动。于5月23日积极参与了由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的永仁县2022年“5.23营商环境日”集中宣传活动和县司法局牵头组开展的永仁县“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制定了本部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在干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省州纪委典型案通报。及时按县普法办要求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并按时报送相关工作数据和工作材料。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我局始终坚持把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中来,积极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同时,结合脱贫攻坚挂点联系工作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落实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执法谁普法工作,在单位打印室设置了法治文化内容相应的宣传专栏,在单位办公室及走廊县挂粘贴了法治宣传标语。按要求通过手机APP、微信积极参加了各项普法宣传活动。按县委普法办要求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全国普法办和省州、县普法办组织的法律知识竞赛、展播活动等在线法治传播活动。

4.强化社治理。一是完善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征求意见制度和听证制度,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座谈会、听证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坚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二是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扎实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按照“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不备”的原则,扎实做好应急物资保障供应预案,确保一旦需要能够高效启用。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制定了《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会议议事规则》和《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复议机构人员守则》。四是根据州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做好构健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构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工作情况汇报》。我局没有财政、审计等监督发现存在的重大问题,没有出现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被变更、撤销的行政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没有发生被诉情况。

(三)延伸督察事项自查

1.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永仁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十大行动”方案》《永仁县贯彻落实〈楚雄州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若干意见14条措施〉方案》和《永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0条举措》《永仁县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及《永仁县关于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试行)》,积极开展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实施办法》、《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精简项目审、核、备手续和环节。二是完善经营服务性收费定价机制,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制定了《永仁县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并在永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三是进一步深入推进“放管服”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共承接政务服务事项15项,监管事项14项。上半年,完成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行为信息采集8条,涉及监管事项5项,完成事项覆盖率35.71%,完成监管动态信息上报8条。按要求积极开展权责清单动态清理调整工作。四是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全国一张清单”的管理模式,及时向县级各部门转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五是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评价指标牵头工作,按要求制定了《永仁县投资贸易审批提速行动方案》和《永仁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并完成了工作情况推进报告。六是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牵头组织开展楚雄州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和楚雄州林草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查纠治理工作,制定了《永仁县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加强粮食安全领域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实施《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及涉粮政策法规,依法履行粮食流通行政管理和监督检查,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事中事后监管。二是切实加强政策性粮食管理。严格政策性粮食的经营管理,认真指导企业履行备案职责,按储备粮管理办法,按质按量完成县储备粮的轮换,加强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转圈粮”、“以陈顶新”等损害国家利益和种粮农民合法权益行为。三是严格落实粮食质量管理要求。加强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等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定期开展粮食质量检验和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依职责实施粮食流通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坚决杜绝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四是高度负责的抓好储粮安全工作。完成2022年度粮油库存检查,重点对粮油数量、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进行检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督查和日常监管。五是坚持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云南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学习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意识和能力。结合“世界粮食日”“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全国法制宣传日”广泛宣传粮食流通政策法规和粮食科技咨询服务,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高粮食经营者的依法经营、依法统计意识,规范我县粮食流通秩序。

3.积极开展生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及中央、省州、县委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县国安委《关于印发<2022年永仁县“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永国安委(2022)2号文件要求,制定了《永仁县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并于4月15日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在太阳广场开展了以“经济安全、生态安全”为主题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

四、工作存在的问题困难

我局的法治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的领导下,在县级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法治建设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还有一些工作有待进一步强化、完善和提高。一是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方面有待加强。在对照工作主要任务、具体措施、检验成果形式上还不能一一对应,部分工作县级层面还无法落实;二是专业法治工作人员缺乏,人员配备不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法治建设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于法治建设工作适应较慢。

五、下步工作打算

县发展改革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发展改革法治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永仁建设规划(2021-2025年)》《永仁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和《永仁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全面推进发展改革法治建设。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坚持法治永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紧紧围绕《永仁县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应知应会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学习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重要文件、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制度,严把合法性审核关口,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行政许可标准化,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用法治给发展改革权责事项定规矩、划界限,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四)完善矛盾争议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总结发展改革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律,及时提出完善纠纷化解机制的政策建议,实现关口前移、源头预防,努力将矛盾纷争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做好案件分析反馈,总结分析系统复议诉讼发案特点,提示违法风险点。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永仁县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十大行动”方案》《永仁县贯彻落实〈楚雄州关于进一步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若干意见14条措施〉方案》和《永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10条举措》《永仁县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及《永仁县关于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试行)》,积极开展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实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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