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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0928056 公文目录: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28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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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永仁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永仁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永仁县民政局是主管全县民政事务管理及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核算和殡葬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负责全县社会组织及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3.负责拟订社会救助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负责地名区划总体规划,提出全县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意见。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规范全县地名(即街、路、巷、楼、门)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 

6.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监督管理福利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7.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 

8.负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9.负责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使用福彩公益金; 

10.负责对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财产进行核对并出具报告,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负责全县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比对联合机制;受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业务咨询、来信来访和跨区域核对工作;                                                               

1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州、县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监督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加强殡葬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负责全县殡葬行风建设和执法工作;负责殡葬用品市场检查、清理、整顿工作;指导、监督各殡葬服务单位依法、规范履行职责;指导红白理事会丧俗改革工作;负责受理殡葬纠纷和殡葬信 访案件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2.负责遗体接运、火化任务;提供遗体冷藏、整容 化妆、悼念服务以及骨灰寄存等殡葬系列化服务;宣传殡葬改革 政策,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丧葬习俗;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狠抓政治建设,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保障。2022年,累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8份、签订干部廉政承诺书32份;组织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22次,开展两个责任专题约谈14人次、廉政提醒谈话25人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3次;开展改进机关作风工作作风集中整顿教育活动1次、组织主题党日活动11次。 

2.严格措施落实,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建立班子成员、股室挂包联系乡镇业务工作制度,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每月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查找疫情防控漏洞,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严格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殡葬服务机构、救助站、婚姻登记室、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组织机构、福彩销售门店等民政领域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措施,从严控制聚集性殡葬活动,实行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全员定期核酸检测,严格落实疫苗接种任务。截至目前,全县民政系统累计接种疫苗234人,其中局干部职工39名,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105名,养老服务机构供养对象90名(接种率达98.9%)。 

3.聚焦困难群体,织牢民生保障底线。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抓好审计发现、一卡通管理使用存在问题整改,持续完善城乡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实施好基本生活救助、专项救助、急难救助,统筹做好儿童关爱保护、困难残疾人保障、高龄老年人补贴等工作,守住民生保障底线。 

4.深化改革创新,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制定《永仁县加快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全县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整合重组,积极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二是以公建民营管理模式为抓手,引进社会资本对永仁阳光四季康养公寓进行投资改造,探索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和互联网+”的思维模式,建设机构+社区+居家智慧康养照护综合体,实现从传统粗放型养老服务到精细化智慧健康养老服务的转型升级。三是探索开展公办养老机构第三方托管试点,采取签订三方协议的方式,将永定镇敬老院委托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协同的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提高公办养老服务。四是组织实施县级失能、半失能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完成电梯安装、明厨亮灶设备采购、医务室设立,配备护理型床位80张。完成维的乡、宜就镇敬老院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完成永定镇50户适老化改造项目建设。截至202212月底,全县共有各类养老设施20个,有养老床位506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84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82%),平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26.56张。 

5.补齐殡葬短板,提升殡葬服务效能。大力推进殡葬基础设施专项债券项目申报,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专项债券项目的规划、土地、林地、环保报批手续,与国投公司达成了代建约定,已委托第三方中介服务机构完成土地、林地、规划等报批工作,待项目下达即可开工建设。优化惠民殡葬补助资金申报、审批、兑补程序,加强县殡仪馆基本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和优化殡仪服务内容。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促进殡葬行业健康发展。目前,全县已建成农村公益性公墓7个,已建成墓穴2143个,安葬骨灰1822例,县殡仪馆累计火化遗体2103具,累计兑补惠民殡葬补助资金486.14万元。 

6.创新工作机制,织牢儿童关爱保障网。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成立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凝聚工作合力。认真落实儿童关爱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政策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纳入基本生活保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永行社会服务中心开展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专业技能培训和组织儿童之家活动。目前,我县已建成儿童之家”15个,累计组织活动180余场次,受益儿童6000余人次。 

7.聚焦基层治理,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一是持续深化基层群众自治。督促指导村(社区)落实四议两公开、村务联席会、一约四会等制度,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持续推进社区万能章治理,推进社区减负,提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水平。组织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健全完善村级四议两公开议事决策机制,梳理规范村务公开清单内容21项,全县村务公开率达100%。二是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初审关,健全监管机制,扎实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做好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回头看,做到应脱尽脱。2022年,全县共注册登记有社会组织58家,其中民办非企业10家,社会团体48家。三是圆满完成社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选举产生第二届社会组织委员会委员7名,书记1名,副书记1名。截至目前,已建成社会组织党支部26个,有党员202名,党组织覆盖率86.64%。四是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动员县乡村三级干部职工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不断提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目前,全县共有持证社会工作人才33人。 

8.优化专项管理,提高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扎实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规范婚姻登记管理,2022年共办理结婚登记560对,离婚登记154对,补领结婚证416本,全县婚姻登记率、婚姻登记合格率、婚姻登记档案完好率均达100%。健全完善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加强福利彩票销售站点管理,提升站点销售服务水平,完成福利彩票销售7608400元。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规范地名管理使用,新增地名信息20条,更换补设城区路牌39个。完成川滇线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按规范更换了位于永兴乡与仁和区中坝乡接壤界线上的5153005号界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有内设股室7个,分别是:局办公室、社会组织管理和社会工作股、社会救助股、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股、社会事务和慈善福利股、养老服务股、流浪乞讨人员管理股。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殡葬管理所和殡葬执法队、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永仁县殡仪馆。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三)纳入永仁县民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永仁县民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永仁县民政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6,550,282.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550,282.8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309,448.17元,增长6.22%。增长的原因是:上级业务部门加大了对社会福利、社会公益性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15228.17元,增长6.23%,增长的原因是:上级业务部门加大了对社会福利、社会公益性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降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5,780元,下降100%,减少的原因是:2022年无其他收入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45,894,514.53元。其中:基本支出8,757,664.83,占总支出的19.08%项目支出37,136,849.7,占总支出的80.92%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909,913.04元,下降2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24,369.49元,增长97.54%;项目支出减少16,234,282.53元,下降30.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未完成,未进行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757,664.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12,214.85元,占基本支出的96.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45,449.98元,占基本支出的3.94%。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增加 4,324,369.49元,增长97.54%主要原因是:2022年社会福利951350元、残疾人两补2268590元、农村低保173281元、特困供养257950元,其他生活救助67420元在基本支出内列支。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永仁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136,84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项目支出减少16,234,282.53元,下降30.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级基本民生项目列入了基本支出里面,部分项目未完成,未进行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4公共安全支出100000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21567.70元,212城乡社区支出73052元,229其他支出244223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379,232.5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52%。与上年相比减少12,441,207.62元,下降22.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三保支出需要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司法救助金支出1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718,723.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48%主要用于行政运行支出3643647.47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49574.00元,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0.00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2361.76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9146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44330.24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8896.07元,伤残抚恤支出0.00万元,儿童福利支出510000元,老年福利支出1688250.68元,殡葬支出2251756.26元,养老服务支出0.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2370870.00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5527951.0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16107979.00元,临时救助支出941600.00万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60000.00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6598226.00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67420.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02,15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91337.21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085.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8,3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 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58357.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元,支出决算为35,421.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266.2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55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9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15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元,支出决算为35,421.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266.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降低运行成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3,698.28元,下降70.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4,368.28元,下降66.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330元,下降85.9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有公车购置费用支出,2021年对殡葬车进行了维修,2022年无此项支出;2022年还有部分接待费未支付。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266.2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2022年未有车辆购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266.21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民政工作、殡仪馆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15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15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民政事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永仁县民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5,449.98元,比上年增加62,451.94元,增长22.07%,增长的原因是: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死亡人数增多,火化人数骤增,导致殡仪馆水、电、燃油、设备维修费用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情况为:办公费131673.71元,水费5000元,电费8526.22元,差旅费45667.00元,会议费4601.00元,培训费680元,公务接待费3155元,专用燃料费61000元,工会费38619.00元,公务用运行维护费用32266.2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永仁县民政局部门资产总额35271341.91元,其中,流动资产24655746.00元,固定资产10615595.9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36950.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2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23项,账面原值2194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38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19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0,19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二)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四)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五)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七)行政运行:指用于单位保运转的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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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3).xls  15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