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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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永仁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0918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3年09月15日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3〕40号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15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全县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州有关工作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永仁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永仁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以下简称《事项清单》《权责清单》。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是深化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是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各乡镇(社区)要加强领导,统筹抓好《事项清单》《权责清单》落实落地,规范行使各项行政职权,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

二、事项承接清单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共性目录清单和可选择目录清单的通知》(楚政办通〔2023〕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共梳理出承接和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252项。其中,承接省州法定职权112项(包含省法定86项、州法定26项),赋权乡镇140项(包含州级统一事项105项和我县选取事项35项)。(详见附件1—3)

三、工作要求

(一)事项承接规范运行。事项承接采取“谁下放、谁保障”和“成熟一批、交接一批”原则,设置3个月过渡期(2023年9月5日—2023年12月5日),过渡期内仍由县级赋权部门负责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工作。10月15日前做好对乡镇的业务培训、设备资金保障,建立完善与乡镇的工作沟通协作机制和相关制度措施,确保乡镇具备承接能力。过渡期满后,县级赋权部门与乡镇签订书面交接书,明确交接内容、交接期限、责任划分等内容,并报县政务服务局和县司法局备案,正式交由乡镇承接。

(二)厘清职责,清晰边界。涉及赋权的县级部门要理顺下放和委托关系,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采取跟踪指导、集中培训等方式,指导和监督乡镇规范用权。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执行权责清单,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并严格落实责任主体,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乡镇权责清单,规范运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职责边界规范权力运行,确保权责清单制度落地见效,努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

政务服务要指导乡镇做好权责清单制定、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

县司法局要在编制完成乡镇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做好乡镇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

县委政研室(改革办):做好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评估、督导及经验总结推广。

(三)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乡镇《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机构和职能调整、简政放权等情况,需要对权责清单做出调整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要提出书面申请,县政务服务局会同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审核后,做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各乡镇要在政务服务大厅公布权责清单并将权责事项逐项明确办理机构,制定清单事项工作流程图,明确程序环节及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程序、规则,确保清单清晰、准确、可操作。并同步将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纳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做好审批服务事项流程优化、办事指南编制等工作,实现“一站式服务”“一站式办理”。

附件:1.《永仁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

2.《永仁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

3.《永仁县赋予7乡镇部分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此件公开发布)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附件3.《永仁县赋予+7+乡镇部分县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0.29+++变更清单).zip  484K附件2.永仁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10月29日根据省州变更清单).xlsx  130K附件1.永仁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目录清单(县级赋权35项)2023.09.06.xlsx  22K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