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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土地处置听证会旁听人员公示 永自然资听告〔2023〕02号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0807001 公文目录:重大决策听证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根据当事人永仁丽石石材工贸有限公司的申请,决定对“拟无偿收回YR2013-C-1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拟无偿收回YR2013-C-2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两案举行闲置土地处置公开听证会,并于2023年3月16日发布了公告,接受公众旁听申请。

根据公告,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应于2023年3月24日11:30前至永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报名登记,并提交书面申请、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由我机关审核后确定是否准许参加听证。截至2023年3月24日11:30,我机关共计接到吴*华、余*山、李*钟3人听证旁听电话申请,鉴于申请人在公告要求时间内无法至现场送达相关材料,我机关特允许其通过传真方式先行传送相关材料,纸质材料在听证会前补交,并将相关事项通过电话与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截至2023年3月27日16:00,3名申请人中,余*山通过传真方式提交了全部材料;吴*华通过短信方式提交了全部材料;李*钟未提交任何相关材料。

根据听证公告,现将符合听证旁听要求人员信息公示如下:

姓名:余*山 手机号码后四位:0888

姓名:吴*华 手机号码后四位:9843

请以上申请人于2023年3月31日14:00前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听证地点,经工作人员核实身份后进入;若迟到的,我机关将不准许进入听证会现场。

旁听人员应服从听证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以下听证会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关闭通讯工具;

3.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听证区;

4.不得发言、提问;

5.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妨害听证活动的行为。对于违反听证会纪律,影响听证秩序的参加人员,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责令其离开会场并如实予以记录;对严重扰乱听证会秩序的人,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强女士

联系电话:0878-6712309

永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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