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人民政府
网站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永仁县民政局关于对政协永仁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0725001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25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杨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永定镇申请增设1个社区的提案”,已经交由我局办理。首先感谢对我县社区建设工作的支持关注,您所提的意见很好,我们已经做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社区是城镇居民生活的基本单位,又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在国家治理中具有特殊而重要的位置。社区是基层基础,城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在社区,只有基础坚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调整优化社区设置,打通服务居民“最后一公里”,是提升社区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有助于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更有助于激发治理活力,提高治理效能。

永定镇三个社区成立近二十一年来,随着县城建设步伐的加快和水库移民搬迁及流动人口的涌入,城镇人口迅速增加,特别是小汉坝社区居民委员会,辖区范围过大、社区人员不足,制约了服务的开展,已满足不了广大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全州和谐社区建设中几个具体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根据居民的居住状况,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确定管辖范围,每个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一般应控制在1000-3000户,超过5000户或不足1000户的非封闭式管理社区,应根据需要重新调整划分。可以河流、街、巷、路等明显标志为分界线,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置一个居民委员会。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组织、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对城镇开发边界、社区居民委员会名称、管辖范围、办公服务用房位置和面积、人员设置、新社区居委会选举安排等内容进行审核,向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审核意见,县级人民政府下达批复文件。关于您提出的小汉坝增设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于2023年3月15日组织永定镇政府、小汉坝社区在永定镇四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同时邀请县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到会指导,就小汉坝增设社区情况听取了小汉坝负责人、镇政府分管领导的建议。在下步工作中,永定镇人民政府与小汉坝社区加强沟通协作,达成一致后,由永定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具体办理。新社区居委会设立后,做好相关工作衔接,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交得出、接得住、管得好,共同推动社区规范化建设,保障居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永仁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

(联系人:善应祥,电话:13638715798)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