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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关于对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龚登平等10名代表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0721004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龚登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统一规范发放征地失地农民过渡性生活补助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我局对你们提出的建议很重视,认真做了调查研究。现将建议事项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苴却社区下辖的5个村民小组为支持我县三化建设,小组土地均被不同程度征用,征地失地后,目前有320户741人分四档标准(即,城镇全失地、城镇半失地、农村全失地、农村半失地)享受过渡性生活困难补助金,另有136户325人办理农转非户籍后享受城市低保补助,由于享受标准不同,村民怨声载道,心存不满,反应较为强烈,建议政府给予出台相关政策,规范征地失地农民享受困难标准。在此提出拟解决措施:

一是建议永定镇对辖区内所有征地失地居民加强动态管理,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执行精准。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已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在保对象及时清理退出保障范围;对收入高于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及时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并录入低收入人口系统加强动态监测;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及时开展临时救助。

二是关于规范征地失地农民享受困难标准的情况说明。县民政局的工作职责是督促指导各乡镇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并定期开展入户核查,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征地失地农民过渡性生活补助是县人民政府在特定的环境下从县财政资金中安排的一项民生资金,目前由永定镇人民政府负责资金预算和发放,我局未承担此项业务,且无相关职能权限进行制定规范。

感谢你们对我局社会救助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提出更好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以便我们把工作做得更好。

永仁县民政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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