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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关于对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137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0721003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07月2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李旗洪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注,您在永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解决永仁县农村殡葬改革政策落实落地,工作不断档的建议》(第137号)的建议已经收悉,由县民政局负责办理,现就你们提出的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殡葬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永仁县殡葬改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上下齐心协力,克难攻坚,从2017年9月18日起,历时3年零3个月时间至2021年1月1日全面完成殡葬改革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县累计火化遗体2592具,火葬区火化率达100%;共建成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7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100%,骨灰入公墓安葬率达100%。全县累计兑补惠民殡葬补助资金594.68万元。以群众得实惠、殡葬改陋习的良好局面实现了人民群众对殡葬服务的基本需求,连续三年殡葬改革工作被州民政局评为“优秀”等次,我县的殡葬改革工作走在了全州前列。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大。永仁县辖区内7个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先后于2018年开始选址建设,2021年1月1日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累计投入项目建设资金1065.36万元,规划建设墓穴19993个,其中碑葬墓穴13973个,生态墓穴6020个。截至2023年5月31日,累计建成墓穴2712个,其中碑葬墓穴2387个、生态葬墓穴325个,累计落葬骨灰2147盒,剩余墓穴565个(其中:碑葬墓穴489个,生态葬墓穴76个)。公益性公墓建设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省、州、县级配套和自筹,截至目前全县累计下达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资金81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40万元,州级补助资金14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530万元)。由于无后续资金投入,致使项目欠账大,造成因无资金拨付第三方企业而无法取得用地审批报件成果材料和开展二期工程建设。

(二)乡镇对公益性公墓建设和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根据《永仁县民政局关于印发永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明确。“县民政局是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具体工作,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居)民小组实施管理和服务工作。”乡镇在履行公墓的建设和管理职责不到位,致使项目在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出现选址不合理、建设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对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县民政局继续督促乡镇切实履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职责,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用地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二)加强与国投公司合作,解决乡镇公益性公墓二期项目建设资金问题。加强与县国投公司的沟通协调,督促乡镇尽快完成对公益性公墓后期建和相关设施配套附属设施内容及所需资金的统计上报工作,并由维的乡与国投协商请求国投公司垫资进行农村公益性公墓二期建设。

(三)通过开展殡葬一体化改革解决我县公益性公墓用地审批难和后续建设资金问题。通过到楚雄、南华、大姚等县市实地考察学习,确定在我县开展殡葬一体化改革将能够很好地解决我县公墓用地违法、公墓用地审批手续不全和后续建设资金问题,具体运行模式为:由县人民政府和国投公司合作,由国投公司对全县殡葬服务机构(殡仪馆、经营性公墓、城市公益性公墓、乡镇公益性公墓)进行统一打包后面向社会融资贷款,贷款资金用于全县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从而达到解决我县公墓用地违法、审批手续不齐和后续项目建设资金的目的。目前项目已完成项目可研、融资方案编制工作,正在组织专家评审和农业银行洽谈贷款事宜。

(四)通过申报地方政府债券永仁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解决我县公墓墓穴紧张问题。继续2023年第二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即永仁县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殡仪馆及各乡镇,预计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项目于2022年2月已通过财政部、发改委审核,目前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可研评审工作,正在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部门开展的水保、林地、环评、地勘、用地报批等手续及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和施工图设计已基本完成,并且与县国投公司达成代建协议,待项目批复、资金到位后即可开工建设。因与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债需求不符,造成项目目前处于储备阶段,正在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准备及2023年第二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工作。

再次感谢对殡葬改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永仁县民政局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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