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永仁县委永干字〔2023〕30号文件,经2023年7月6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陆 艳 任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蒋必艳任永仁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上述同志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