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74号),现将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3882000元下达给你们,用于草原禁牧补贴和草蓄平衡奖励。请列入2023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资金分配及预算科目详见附表,具体安排如下:
一、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等文件规定,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并全面落实预算信息公开相关要求,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
三、实行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根据《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云财农〔2021〕15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3年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