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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开展2023年上半年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抽检工作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0621001 公文目录:监督检查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2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为加强医疗机构医院污水、医院消毒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消毒质量,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性疾病和医源性疾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等规定,按照2023年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抽检计划。永仁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于2023年5月8日开始联合县疾控中心,对我县33家县级、乡级医疗机构开展医院污水、医院消毒灭菌效果检测抽检工作,其中抽检县级医疗机构5家、乡镇卫生院7家、村卫生室抽查17家、个体诊所4家,2023年上半年医疗机构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共抽检62件,医院污水消毒灭菌效果监测共抽检11件。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5982-2012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2008年版)对医疗机构医院污水、操作台面、手术室空气、消毒器械、灭菌器(包)、口腔科灭菌器械、消毒内窥镜、医护人员手等项目进行抽检采样检测,目前县疾控中心正在进行样品检验中。

我局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加强对医疗机构医院污水、医院消毒灭菌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严肃查处消毒工作落实不到位或者监测结果不合格的单位,确保医院污水处置及医院消毒工作达标,为人民群众就医安全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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