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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永仁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3-0421009 公文目录: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2023年04月05日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3〕11号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04日

为贯彻落实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持续加强乡镇末端救援力量建设,努力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的要求,巩固深化永仁县乡镇末端救援力量建设的经验成果,总结成功经验做法,固化工作机制。县应急局成立工作专班深入各乡镇各部门开展调研,编写制订《永仁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一、起草背景

2022年,永仁县按照“三不三整合”(不增加人员编制整合队伍力量、不增加经费投入整合财力物力、不增加基层负担整合办公场所)原则,采取“2+N”(乡镇专职消防队和森林扑火队+气象防雹员、环卫清洁员、土地专管员、地质监测员、安全协管员等防灾减灾人力资源)建设模式,最大限度整合乡镇末端救援力量,走出了一条乡镇末端救援力量规范化、专业化、实体化建设的新路子。永仁县乡镇末端救援力量建设经验作为全省、全州的典型得以省、州领导肯定和推广,为总结成功经验,固化工作机制,永仁县就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永仁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为全省和全州县(市、区)级研究制定该领域管理办法的首创。

二、目的和意义

(一)强化功能定位。全面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乡镇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各行业、领域突发事件以及跨灾种突发事件遂行应急救援任务需要。明确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应急力量和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专家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职责、应对范畴,明晰了各救援队伍的功能定位。

(二)强化规范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坚持规划引领、规范引导,整合资源、重点培育,精细管理、持续提升,统一指挥、协同联动的原则,打造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形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安全需求相匹配的应急救援能力。急救援队伍应建立值班值守、应急响应、学习训练、应急演练等工作机制,促进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范化

(三)强化综合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组建(依托)单位推动落实专业应急救援力量配备完善先进适用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采取政府补助、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加强队伍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抢险救援力量快速通行协同保障联动机制,为抢险救灾提供便利和保障对在应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各组建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应确保应急救援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工作期间,在本单位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三、主要内容

《办法》分总则、专业(专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队伍管理、指挥调度、救援补助、队伍保障、激励与约束、附则等九个部分,共42条。《办法》的实施,旨在解决应急救援队伍“谁来建、谁来管、谁来调”问题,满足“全灾种、大应急”抢险救援需要。

(一)明确建设种类。《办法》提出全面加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建设,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科技、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人防、气象、地震、通信管理、电力等部门(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部署和主管行业(领域)应急管理工作需要,牵头组织建设行业(领域)专业救援队伍,满足各领域遂行任务需要。

(二)厘清队伍职责。《办法》明确综合救援力量、专业救援力量、社会应急力量应对突发事件的具体职责、应对范畴,明晰了各救援队伍的功能定位。鼓励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社会应急工作,引导社会单位、企事业团体开展互助结对活动,建立长效机制,为社会应急组织提供资金、装备、车辆等支持。

(三)规范队伍管理。《办法》按照“谁组建、谁管理、谁保障”的原则,明确各队伍建设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求建立值班值守、应急响应、培训演练等制度,明确了救援队伍标志标识的使用原则,将促进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规范化。建立完善沟通协调、协同联动等制度机制,每年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联防联训、协同演练、比武竞赛等活动,促进应急救援队伍之间业务交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不断增强协同作战能力。

(四)明确指挥调度权限。《办法》明确发生突发事件,事发乡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调度本级管理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调度方式为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或者建立单位牵头协调联系,应急指挥机构统一下达书面指令;灾情险情紧急时,可先通过电话指挥调度,事后补办书面材料。需要上级政府、驻军单位或者其他地方应急救援队伍增援的,由负责统一指挥的应急指挥机构向上级政府、驻军单位或者救援队伍所在地政府发出书面增援请求。

(五)强化综合保障。《办法》要求按照“政府财政支持、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的方式,县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统筹应急类专项资金,并建立健全长效资金支持机制,财政将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发展,在建设应急救援工程项目、强化训练演练、配置更新装备、激励慰问队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专业(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或者建立单位予以经费保障;基干民兵的建设和经费保障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参与应急救援所需应急装备可以纳入地方应急管理保障体系;社会救援力量以自筹、社会捐助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筹集经费。

原文件: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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