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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关于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4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1111007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李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永仁县生物产业园区(莲池乡莲池村委会黑果倮箐)企业排放污水进行整治的提案》(第144号提案)收悉,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永仁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永仁县生物产业园区(莲池乡莲池村委会黑果倮箐)企业排放污水问题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焦点、环境治理的难点和生态环境保护部门监管的重点。今年结合永定河水污染治理,我局联合工信、市监、农业等部门对生物产业园区所有企业进行排查,对水污染排放不达标的企业要求停产整改,恶臭污染问题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

一、企业污染治理情况

永仁县生物产业园区现有13家涉水企业(分别是云南永仁食品有限公司、永仁赛丽茧丝绸有限公司、永仁县污水处理厂、永仁壮农农业科技经贸有限公司、云南楚雄绿舟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永仁宏鑫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永仁县俊宏食品有限公司、永仁太谷油橄榄有限公司、猛虎菜油厂、永仁野生达菌业有限公司、永仁佳洁洗涤有限公司、永仁天康洗涤公司),其中停产企业3家(永仁壮农农业科技经贸有限公司、永仁宏鑫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永仁县俊宏食品有限公司),现场取外排水样监测,排水达标5家(云南楚雄绿舟天然食品有限公司、永仁太谷油橄榄有限公司、猛虎菜油厂、永仁野生达菌业有限公司、永仁佳洁洗涤有限公司),不达标5家(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永仁县食品厂、永仁赛丽茧丝绸有限公司、永仁县污水处理厂、永仁天康洗涤公司),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

2.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高浓度生产废水。

(二)云南永仁县食品厂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存在氨氮、COD、总磷超标排放情况。

(三)云南永仁赛丽茧丝绸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稳定,存在总磷超标排放情况。

(四)永仁县污水处理厂

1.提标改造进度慢,运行不稳定,存在超标排放情况;

2.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均处理5000立方米,但县城污水日均在6000立方米以上,有溢流问题。

二、整改情况

(一)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2021年9月因永仁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异常超高,经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对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调查取证,查实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采取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和私设暗管的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2月9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对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发出(楚环永罚字〔20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叁拾柒万伍仟元罚款(37.5万元)。

2022年4月13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将案件材料移交楚雄州公安局,2022年4月14日,永仁县公安局正式受理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于2022年4月17日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苏家龙实施行政拘留13天,对污水处理站管理人员邓开忠行政拘留10天。

2022年5月31日,楚雄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做出维持(楚环永罚字〔2022〕1号)行政处罚37.5万元的决定。

2.2022年5月9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对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涉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环境罚字〔2022〕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伍拾伍万叁仟元罚款(55.3万元),并处限制生产决定。

3.2022年4月20日,永仁县人民政府要求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产至今,后因电路维修企业自行停生产用电至今。

4.2022年5月27日,永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做出调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决定。

(二)云南永仁县食品厂

2022年3月4日经现场检查并取出水水样监测,云南永仁县食品厂污水处理站设施运行不稳定,存在氨氮、COD、总磷超标排放情况。要求云南永仁县食品厂限期整改,云南永仁县食品厂投入80万元,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污水处理设施重新规划设计建设,变更原有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建设500立方米爆气池,于2022年4月30日完成改造,进行活性污泥培育,保养调试后,于2022年5月18日恢复生猪屠宰。

(三)云南永仁赛丽茧丝绸有限公司

2022年3月4日经现场检查并取出水水样监测,永仁赛丽茧丝绸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设施运行不稳定,存在总磷超标排放情况。要求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限期整改,

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水日均210m³—220m³,主要产生于缫丝车间生产过程,生活用水3m³—4m³,对工业用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为采取沉淀、过滤、厌氧发酵处理后外排,每天外排污水达到200m³左右。2022年3月后,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整改要求,投资170万元,对污水处理设备进行了提升改造,购置安装了缫丝产水、热回收利用装置,将缫丝生产车间产生污水通过调节水解、加压充氧、生物降解、生物过滤、活性炭吸附净化进入高位水箱,之后再次利用到缫丝生产车间。目前设备已全面投入使用,企业95%以上污水实现中水回用,外排污水达到相关排放标准。

2022年3月24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对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未规范设置排污口进行立案调查,2022年6月10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对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楚环永罚字〔2022〕2号)处罚4.9万元,2022年7月4日云南永仁县赛丽茧丝绸有限责任公司向楚雄州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22年8月31日,楚雄州人民政府作出撤销行政处罚决定。

(四)永仁县污水处理厂

1.在污水处理厂内新建1000立方米污水应急调节池,实施永定河两岸污水主管网应急清淤工程、生物加工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等一批应急工程措施。及时启动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中水用于县城区绿化、城市面山和街道保洁等,最大限度减少排放。及时启动排污整治,对长期未清理的化粪池进行清理,对破损管道及时修复。启动市政管道提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分区域实施城区雨污分流项目,目前永仁古城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正在抓紧实施。

2.对污水处理厂生化池进行改造,增加污水处理量,对老旧设备进行更换,增加爆气和处理效果。

3.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生化池扩建工程,增加污水处理能力。

2022年4月24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暗查中,发现污处理厂污泥池水外流入永定河,并立案调查,取样监测。2022年5月12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向永仁县水务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5.3万元。

三、环境监管情况

为解决永仁县生物产生水污染及恶臭污染的问题,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做了大量的工作:

(一)严格监管3家涉水企业。对永仁新得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云南永仁食品有限公司、永仁赛丽茧丝绸有限公司、永仁县污水处理厂、云南楚雄绿舟天然食品有限公司5家企业从严监管,针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等情况,实施停产整治、限期治理、减产减排等多种手段,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都进行了严厉处罚。自2022年3月份以来,生物产业园区企业监测抽测数均在15次以上,远高于国家要求的每年监测4次的标准要求,现场监察更是不计其数。并给企业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测仪器,实施24小时连续监控,防止企业出现偷排、漏排行为。

(二)寻求各种技术措施,督促企业加快治理。在严格监管的同时,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积极帮助企业寻求各种技术措施,先后到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专业研究单位进行技术咨询和论证,寻求切实可行的食品加工企业污水治理和恶臭处理技术。

(三)提高环境准入标准,严把扩建项目入口关。对于生物产业园区企业原址的新建项目予以否决,防止增加污水恶臭污染的进一步加剧。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督促企业继续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尤其是污水和臭气污染的治理力度。通过增加治污设施的处理能力,使生产和治污配套,彻底解决小马拉大车的问题。

(二)严格执法监测,确保整改成效。

(三)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县城区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整改和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减少污水溢流。

(四)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推进永定河污染治理工作,及时汇报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永仁分局

202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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