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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00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1110004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山凤丽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加快托育机构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托育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需要,也是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实现幼有所育的需要。据调查,2021年底,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数为2841人,其中0-1岁781人,1-2岁923人,2-3岁1137人。目前,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主要依靠传统的家庭抚育方式。

近两年,我局切实履行牵头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法〔2019〕15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人口总量小,每年出生婴儿数少的实际情况,代县人民政府草拟并出台了《永仁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永政办通〔2021〕43号),建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鼓励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机构规范发展。2021年已通过批准、备案的有2家托幼一体化服务机构,分别是永仁博源乐贝托育服务有限公司(永仁城东博源幼儿园)和永仁东幼托育服务有限公司(金葵花幼儿园),均属于公建民办的托幼一体化机构。同时,在全县部分公立和民办的幼儿园中,也招收有一定数量2-3岁的婴幼儿。目前来看,婴幼儿照护服务开局良好,成效初步显现。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采取公建公办、公建民办等多种形式,加大我县托育机构建设力度。

国务院《指导意见》明确要坚持“政策引导,普惠优先”的原则,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规范发展多元化、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充分考虑托育服务的公共服务属性,更加注重发挥普惠照护的示范引领作用。就目前情况看,由于我县财政能力有限,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相对不足,推进普及普惠的任务依然很重,重点是扩大普惠性资源,以满足3-6岁幼儿入园需求,同时,公建公办托育机构匮乏,托育服务存在供给不足、收费标准高等问题,离普惠性还有一定差距。针对存在问题,我县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坚持把托幼一体化作为主要发展方向。主要策略包括:一是鼓励公办幼儿园充分发掘潜力,在幼儿园开设托育班。积极发挥托幼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优势和资源聚集优势,有条件的幼儿园应积极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育班,增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职能,招收2-3岁的幼儿,充分调动幼儿园积极性,推动托幼一体化长期有序发展;二是从规划上支持和推动托幼一体化发展,统筹规划新建幼儿园资源布局,合理增加幼儿园数量、用地面积和师资编制,进一步明确新建、改扩建、迁建以及共建配套的公办幼儿园要按一定比例设置托育班数量,增加托育班资源供给;三是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服务机构。积极探索制定土地供应、财政支持、人才培养等多方面政策,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提供场地、聚集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鼓励和支持获得相关资质和符合专业标准的法人、自然人,积极兴办符合规范和标准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四是加快发展普惠性社区型托育机构。托育服务既要解决托育难,也要防止托育贵,要充分考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入托便利性,大力发展普惠性、社区型托育机构;对于开设普惠性托育班的民办幼儿园给予补贴,如按入托幼儿数给予财政补贴,或采用政府购买托位等方式给予扶持,提高民办幼儿园办托班的积极性。

(二)关于加快建立和完善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标准和监管体系,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并建立协作机制。

我局一直致力于加快健全全县0 -3岁婴幼儿托育照护服务政策体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出台的关于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政策规定、设置标准。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婴幼儿照护工作,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建立由发改、财政、卫健、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机制,印发了《永仁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强化评估督导,规范注册登记、机构备案、监管机制、收费标准。县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按照职责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同时,加强组织领导,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推动托育事业健康发展。

三、下一步工作目标和计划

在“十四五”期间,我县将立足未来发展和群众对托育服务需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指导意见》《意见》精神,大力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一是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的职能,大力推进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的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扩大服务供给。二是强化组织保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进一步完善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统筹社会力量资源整体推进,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各司其职,让各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三是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纳入全县综合考核,明确由联席会议组织考核评定,促进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山凤丽代表,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关注,也真诚的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继续关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为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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