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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水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1012013 公文目录:专项资金管理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永定镇、永兴乡、猛虎乡、莲池乡、维的乡人民政府、尼白租水库管理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楚雄州水务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2〕122号),现将2022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500000元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2年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315·抗旱”,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50302·基础设施建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005·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中央水利救灾资金主要用于抗旱救灾等相关工作,并按照《云南省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云财农〔2021〕33号)等相关规定实施,收文后,及时将资金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确保专款专用,突出抗旱保供水工程措施,确保抗旱投入长期发挥效益。严禁挤占、挪用、滞留资金。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绩效目标填报要与抗旱救灾等相关工作对应,与投入金额相匹配,清晰反应水利救灾资金的使用效果。

附件:1.永仁县2022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分配表

2.永仁县2022年中央水利救灾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永仁县财政局 永仁县水务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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