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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2016年以来实施的永仁县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棚改项目)审计结果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0930001 公文目录:单项审计结果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中共永仁县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要求,永仁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7月17日至7月30日,对永仁县2016年以来实施的永仁县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棚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有关部门单位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了书面承诺。永仁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规划批复及完成情况

1、项目规划批复情况

2016年10月9日,永仁县人民政府(永政复〔2016〕150号)对永仁县城镇棚户区改造规划(2016-2020)批复,同意永仁县2016年至2020年棚户区改造实施3486户,其中:县城片区2874户,宜就片区612户。项目规划总投资104 818.22万元,其中:棚户区改造相关费用63 370万元;附属基础设施建安工程费20 745.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 957.61万元;预备费8 913.71万元;贷款利息6 767.44万元。

2020年12月,永仁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将永仁县2016-2020城市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由3486户调减1412户(含历年不予征收棚改对象35户),全县2016-2020年城镇棚户区改造任务为2074户(套)。

2、项目完成情况

永仁县2016-2020年实施的棚改项目全部为旧基改造,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符合永仁县土地利用总规划(2010-2020年)。截至2021年6月30日,指挥部办公室实施棚改任务1554户,其中:改扩建项目124户(和顺路提升改造),新建翻建项目(统规自建)122户,改造征收1308户。根据财综〔2017〕2号规定棚改货币化安置开工统计口径计算 2017年开工数,完成棚改任务2074户(套),其中:改扩建项目124户,新建翻建项目(统规自建)122户,改造征收1828户(2016年80户,2017年1 081套,2018年400套,2020年267户),已完成县人大常委会调整后的任务户数。

2016年至2020年,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子项目6个,即:拆除场地恢复及维护工程项目、四方街桂香居棚户区10KV线迁改工程项目、食品厂棚户区改造10/0.4kv线路临时迁改项目、马垛子棚户区改造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和35KV龙头山变10KV龙城IV回线棚户区改造项目。至审计之日,已全部竣工并通过验收。

(二)棚改项目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2016年至2021年6月30日,永仁县棚改项目共筹集到位各类资金73 161.52万元,其中:各级财政资金21 388.19万元,以政府融资平台为承贷主体取得的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贷款51 773.33万元;累计支出69 388.29 万元,其中:用于棚户区改造相关费用完成57 677.64 万元,附属基础设施建安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7.11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费用为9 987.11 万元,新增建设贷款融资手续费336.43 万元;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结余结转资金 3 773.23万元。

(三)棚改项目保障情况

2016年12月13日,经中共永仁县委批准,成立永仁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参与永仁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工作。2017年5月12日,建立完善永仁县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工作职责以及指挥部成员及工作职责。

2016年至2020年,永仁县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永仁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永仁县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试行)》、《永仁县2016年-2020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办法(试行)》、《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2016—2020年棚户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办法)(实行)补充规定(一)》、《永仁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配套文件,明确棚户区改造任务和改造范围、货币安置补偿标准等,为顺利实施棚户区(危旧房)改造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

(四)棚改项目土地征收利用情况

指挥部办公室通过实施2016-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向县城1 308户居民和单位征收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至2021年6月30日,共收回土地136 571.24m2(204.83亩),其中:原食品厂土地面积4743m2(7.11亩);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已移交永仁县自然资源局的土地面积118 210.78m2(177.3亩);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存放在指挥部办公室的土地面积13 617.46m2(20.42亩)。收回的土地在永仁县棚改规划核心区总面积为1.80平方公里内,共涉及38个地块。

截至审计之日,永仁县国土资源局已收储并挂牌转让原食品厂土地面积4 743m2(7.11亩),剩余土地面积131 828.24m2(197.72亩)未收储。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审计共发现四个方面15个具体问题,按相关规定程序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问题线索5个(其中:永仁县税务局2个,财政局2个,人社局1个)。具体情况如下:

1、违规签订补充协议,增加人工费用2 961 225.34元。

2、拉用新增债券资金9 583 069.16 元支付棚改项目融资贷款利息。

3、拉用棚改资金2 000 000元。

4、宜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整,导致棚改资金损失浪费1 320 014.63元(含业务已发生但未支付的资金882 314.51元)。

、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及建议

本次审计项目涉及资金7.32亿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个,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000.3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4576.42万元。棚改指挥部办公室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立行立改、迅速落实,所有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所移交事项均得到了办理,督促终止违规签订的补充协议1份,挽回损失215.22万元,追缴税款102.70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04万元,追回国有资金3.95万元。审计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387.11万元,审计核减投资额32.89万元,县财政局向大姚农发行重新申请使用贷款2129.57万元,向国开行重新申请使用370.2万元,对未使用和不需要用的解除贷款额度918.34万元,用于归还贷款本金,减轻财政还债压力,减少融资贷款的损失浪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永仁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强化项目规划的科学性,有效性及合理性,缓解政府财政压力,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二规范已拆迁土地管理,及时收储、处置土地,确保棚户区改造收益最大化。三是加强棚改项目资金管理和清算工作,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四是加强与相关金融机构协商对接,调整项目贷款额度,最大限度的降低项目融资成本。五是落实责任,规范项目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经得住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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