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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下发《永仁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0908003 公文目录:教育机构 发文日期:2022年02月18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云教研〔2016〕7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教学过程管理,严格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学常规管理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永仁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学校的一切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教学,各股室要树立教学中心思想,努力保障和服务教学活动,积极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第二条 学校必须坚持依法治教的原则,全部教学活动必须遵守教育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精神。

第三条 学校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教学常规管理包括课程管理、教学管理、课前准备、课堂教学、教学反思、作业设置与批改、课外活动与辅导、考试与评价、教学研究等内容。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是指导和规范中小学教学行为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 课程管理

第五条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门类和总课时,不得随意增加考试课程或减少考查课程的课时,不得随意拔高课程标准的教学要求,不得随意加快课程教学进度,要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完成教学任务,达到教学目标。

第六条 学校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德育管理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网络,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计划、方案。要进一步突出德育首要位置,狠抓制度、计划、方案的落实,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七条 学校要根据办学理念、育人目标、办学特色和学校实际,科学规划学校课程,制定落实学校课程方案,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结构、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管理等。要结合本地、本校的实际,开发符合学生年龄特点的校本课程。

第八条 学校要按照要求开齐开足艺术课程,配齐相关课程教师,完善艺术活动场所和设施器材,满足艺术教育基本需求。面向全体学生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培养学生艺术爱好,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九条 学校要按照要求开足开齐、上好体育课;要完善体育场地和设施器材,满足学生体育锻炼需要。要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制订并实施阳光体育运动方案,开足体育健康课,确保一至二年级每周不少于4课时,三至九年级每周不少于3课时,高中每周不少于2课时;每天大课间不少于30分钟,集体体育锻炼1小时;每年举办一次全员参与的运动会。

第三章 教学管理

第十条 学校教学工作实行联系班子、校长、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教务(导)副主任、教研组(年级组或备课组)组长、科任教师教学层级管理责任制。学校校长是实施课程和教学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了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目标和任务,围绕学校的教学中心工作制定教学管理计划,有效组织协调,及时监测评估,准确把握学校教学改革发展的方向。

第十一条 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教务(导)副主任是学校教学教研工作的具体管理者和组织者,具体负责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的部署、安排和落实。教研组(年级组或备课组)是学科教学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调动学科人员的力量,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教学教研工作。科任教师要明确教学的各项责任和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第十二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教学管理制度,完善教学工作例会制度。校长每两周组织至少召开教学工作例会一次,分析探讨教学工作形势和任务,反思解决教学中的问题,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成果。加强教学的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时整改。根据需要调整和完善教学实施方案,确保计划有效落实。

第十三条学校要认真制定教学管理计划,包括学校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备课组工作计划、教师学科教学工作计划。教学管理计划要具备以下内容:

1.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包含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及目标、实施措施和学科活动、时间安排等。

2.教研组、备课组工作计划包括教研组基本情况、学情分析、教学要求、具体措施、活动安排及教学检测与评价等。

3.教师学科教学计划包括学期课程目标、学情分析、教材分析、教学进度及活动安排、教学检测及评价、学生辅导等。

第十四条 学校要加强对教学管理过程的监控。对教研组(年级组或备课组)工作及教师的教学工作计划、备课、上课、作业布置与批改、考试评价、教研活动、听课评课等进行检查(每学期不少于四次)。检查过程要做到有记录、有评价、有反馈。通过过程监控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县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第十五条 县教育体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1.加强督查检查。学校要健全和完善教学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人员分工,定期检查和总结教学计划执行情况,不断强化对“备课、上课、练习、作业批改、考试、质量分析”(简称备、上、练、改、考、析)六个教学重点环节的督查、检查,监控教师教学过程。督查检查要注重实效,采取推门听课、随机抽查、定期普查、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进行。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教务副主任每月推门听课、随机检查不少于2次;各学校每月组织1次普查,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座谈访谈或问卷调查。教学常规普查要求:根据《永仁县中小学教学常规检查量化表》(详见附件)的内容对任课教师的教学常规进行考核量化,每月1次,一学期4次,全年共8次。检查结果纳入教师个人的绩效考核。

2.强化考核评价。各学校根据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的评定结果,参照下表规定比例,评定教师教学过程考评等次,报县教育体育局教研室。

3.细化监测成绩分析

对学年末教学质量监测成绩的分析是评价教师教学绩效的重要依据。自2021—2022学年起,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教学成绩分析评价采用发展性增量来进行考核评价,通过对当年的监测成绩进行分析,并对照基础、比较提升,综合计算教师教学绩效指数,合理评价教师教学效果,促使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4.综合评定教师教学业绩

义务教育学校学年末组织县级及以上统一监测的各学科任课教师,全县统一分年级、分学科按照各校上报的教学过程考评等次和教学绩效指数综合评定教师个人教学业绩。教学过程考 评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四个等次分别按100、90、80、70赋分,教学绩效指数按最高100、最低60、其余按绩效指数排名赋分,过程得分和绩效得分别按0.4、0.6的权重合成总分作为教师教学业绩得分。

学年末学校自行组织质量监测的学科任课教师,由各学校参照本制度制定方案评定其教学业绩得分。

5.结果运用

教师教学业绩得分及其分年级、分学科的排名作为履职考核、绩效工资分配、评先推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公开选调、新学年工作岗位竞聘和召回培训的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 学校要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支持、鼓励家长积极参与学校民主管理、课程教学活动,监督学校教育教学行为,每学年为家长开设不少于6课时的家庭教育课程,支持家长委员会组织家长对学校、教师进行满意度评价。

第十七条学校要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每学期末要组织全体教师对教学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指导全体教师认真撰写教学工作总结和学科教学质量分析报告,形成有效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经验并加以推广。学校的教学工作总结应及时提交县教育局。

第四章 课前准备

第十八条备好课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保证。教师应坚持“先备课后上课”的原则。备课要采取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的方式,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以学科教研组或备课组为单位的集体备课。按每个单元(或章节)召集教师集体备课一次,资源共享,但共享教案要留一定空间供个人创造发挥和教学反思之用,体现集体智慧和教师的个性化教学。集体备课要有详细记录,禁止以分工备课代替集体备课。

第十九条 集体备课。集体备课要发挥学科组的集体优势,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以提高教师的备课能力为目的。精益求精的集体备课,要关注细节,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持续性的改进。开学初,教研组(年级组或备课组)要认真制定集体备课计划,明确整个学期的具体备课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形式、主备人,分解备课任务。集体备课前,主备人要提前做好教学设计、习题、测试题等资料准备,做到集体备课时人手一份;其余教师应事先熟悉教材和教学内容,确定教学重难点,明确教法学法,做到教学环节心中有数,拟写教学思路,发现问题,做好发言准备,提高发言效率。集体备课过程要做好交流发言记录,突出实效性。

第二十条 备课包括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教学过程、备作业等内容。备教材包括精读教材,深入钻研教材,准确把握学科的育人价值,准确把握教学的目标、重点、难点等;备学生要分析学生的认知状况、实际的技能水平与教学目标的实际差距,预测不同程度的学生在学习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依据学情,对教材进行适当重组和整合;备教法要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选择符合学生认知规律,有利于发挥自身特长的教学方法;备教学过程要精心设计教学环节,选择有效的教学方式,精心设计学生活动与训练材料;备作业要根据学生学习基础和接受程度,精心设计富有趣味性、差异性、多元性、实践性、创造性、合作性的作业练习,提高教学有效性,切实减轻学生课外学业负担。

第二十一条 教师应按照备课要求,认真撰写教案,教案编写要求包括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法设计、教具准备、教学过程、作业布置、板书设计、课后反思等内容。禁止使用老教案,禁止从网上直接下载教案使用,采用电子教案必须有明显的二次备课痕迹,复习课、练习课、习题讲评课都要有教案。

第二十二条 学校要建立和落实教案检查制度,要定期、不定期对个人教案和集体备课进行检查、抽查(每月1次,每学期不少于四次),有检查记录、修改建议和评价记录。检查结果纳入教师的年终考核。

第五章 课堂教学

第二十三条 课堂教学质量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课堂教学要努力实现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有机结合和统一,努力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学校要针对课堂教学进行实时督导检查。

第二十四条教师要提前1分钟候课,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开教室,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不接打电话,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一切事情。教师上课要举止文明、仪表端庄,穿着服饰朴素大方,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及时妥善处理好课内发生的偶发事件,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二十五条教师要运用科学的教学策略组织教学,创设宽松、愉悦的课堂学习氛围,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使教学过程成为师生互动、生生互动与师生共进、教学相长的活动过程,体现平等、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

第二十六条课堂教学要依据课程标准,做到重点突出、难点突破、疑点抓准、条理分明、简洁生动、深入浅出,不能随意拔高教学难度。课堂练习要精心设计和选择,体现代表性、层次性、实践性。每节课中保证学生有充分的课堂练习时间,并及时反馈讲评。

第二十七条教师要合理、有效地使用各种教具及多媒体设备,加强课堂教学与现代信息技术的有效整合。注重直观和实践性教学。学校和教师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好实验课教学,确保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开出率应达100%。

第六章 教学反思

第二十八条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的教学反思,督促教师养成教学反思的习惯。

第二十九条学校要引导教师通过自我反思、同伴互助、专业引领等形式,剖析并总结自己教学的得与失,重视挖掘问题背后的原因所在,不断获得对教学规律的进一步认识,达到自我评价和自我诊断的效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第三十条 学校要鼓励教师将教学反思的成果物化,并以教学案例、教学叙事、教学札记、教学心得或教学论文等形式在刊物上发表。

第七章 作业设置与批改

第三十一条 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规定,建立作业设置、总量控制和质量监控的有效机制。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第三十二条 作业设计要符合各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增强作业的层次性、探究性、实践性和开放性,做到既有利于学生当天所学新知识的复习、巩固,又能促进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迁移应用。作业内容要有针对性,难度适中,数量恰当,坚决杜绝惩罚性作业和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提倡分层、分类布置作业,以满足不同层次学生的需求。

第三十三条作业批改要做到全收全改,有收必改,有错必改,有改必评。禁止用集体对答案的方式代替作业批改。作业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批改,不得以课改为名不布置或不批改作业。

第三十四条 作业批改要及时、准确,使用明确的批改符号,增加激励性评语。要指出错误或不当之处,原因要分析,讲评要严格。学校每学期要对教师批改作业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有记录。

第八章 课外活动与辅导

第三十五条 学校要指导学生参与和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开办专题讲座,组织艺术、体育、科技等丰富多彩的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等。组织和指导课外活动要做到有目的、有计划、有实效,防止加重学生负担。

第三十六条 教师要在深入了解、分析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分类辅导,及时肯定学生的进步,增强学生自信心。要加强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信息交流,加强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互动与互助。建立特殊学生辅导档案,进行追踪辅导,帮助他们改进学习方法。

第三十七条 教师要重视学生的心理辅导,引导学生正确面对问题和挫折,用良好的心态对待学习,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第九章 考试与评价

第三十八条 学校要严格考纪、考风。严密组织命题、制卷、监考、阅卷、登分等考务工作。考试时教师严格监考,考试后要对考务、考纪、考风等工作进行总结,对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行为要严肃处理。

第三十九条 学校所开设的课程一般都要进行教学质量监测(考试或考查)。要科学命制试卷,严格命题规范,建立命题、审题制度,提高试题质量,发挥试题对教学的正导向作用。各类考试命题要严格依据学科课程标准,试题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在考查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实验操作等方面的能力,准确反应学生的学习能力,体现正确学习导向。

第四十条 学校要对考试结果进行科学的分析,了解学生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情况,反馈矫正日常教育教学的得失,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各科任教师要依据班情、学情结合考试结果撰写高质量的试卷质量分析报告。

第四十一条 学校要改进评价办法,关注学生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术、探究与实践等方面的发展。通过对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能力、身体素质、审美情趣和劳动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引导学生健康和谐地发展。

第四十二条 学业水平评价应淡化比较与甄别。不以分数作为评价教师和学生的唯一标准,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成绩排名。日常学业成绩报告应采用等级制,淡化分数。阶段性的学业评价应重在获取改进教学的信息和证据,诊断学生学习困难的原因,教师要根据考试结果对不同学生提出有效的学习建议。

第四十三条 学校要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发展性评价制度,既要重视职业道德修养,也要注重业务水平的提高。要把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业绩、教学研究、师生关系纳入评价项目。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作用,促进教师自我完善。

县教育体育局每年组织一次教师专业知识测试。每个教师必须参加一个学科的报名测试,选择考试科目及内容原则上坚持“教什么、测什么”。

1.测试形式:笔试(体育教师除外)

2.测试对象: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的在岗教师(含以工代教人员和临聘教师)

3.测试内容

幼儿园:由城区幼儿园制定基本功测试办法供其他乡镇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

小 学:六年级语文、数学或英语(三选一)

初、高中:所教学科(跨科目跨年级的自定)

4.测试时间:高中文化课教师与学生同步参加3月份的省一模测试;初中文化课教师、艺术(音乐、美术)教师与学生同步参加4月份的县初中学业水平模拟测试;小学教师参加7月份的县统一测试;体育教师与初三学生同步参加相应项目的测试。

5.组织实施

测试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各学校具体实施。校际间交叉监考,县教育体育局抽调人员组成巡视小组到各个考点进行巡视,考试完毕后各巡视小组将测试答题卷收交各学校统一扫描,由县教研室组织专人进行网络阅卷。教师的测试成绩分学科分学段排序,排位在前40%的确定为“优秀”;50%的为“合格”;后10%的为“基本合格”。

6.结果应用

测试结果作为教师个人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计入教师个人的继续教育学分,同时参与年终绩效考核分配。

第十章 教学研究

第四十四条 学校要加强教研室、学科教研组的建设,科学制定管理制度,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工作条件,为教研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组织保障,逐步实现教研手段的科学化、信息化、现代化。

第四十五条 学校教研工作要以提高教师专业素养为根本,以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素质为核心,以研究课标、教材、教法和学法为重点,通过自我反思、同伴互助和专业引领等途径,探索适合本校师生发展需要的教学路径和学习方法。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县内外专家、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育教学成绩优秀教师的引领作用,采取学术报告、辅导讲座,专家咨询、现场指导,示范引领等形式开展教研工作。

第四十六条 学校教研工作要以课堂教学为抓手,以备课、说课、观课、议课、同课异构、教学论坛、课例分析等形式,研究课堂教学的模式和方法。积极探索新授课、复习课、试卷讲评课等课型的教学模式,提升课堂教学有效性。每位教师每学年都要上研究课,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名师要上观摩课,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的作用。

第四十七条 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高效课堂建模活动。在开展高效课堂构建活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适合本校的高效课堂建模活动。力争三到五年时间,各学校构建起“简单质朴、高效实用、科学适情”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从而推动全县各中小学的课堂教学改革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第四十八条 学校要以“五课”活动为载体。把“说课、讲课、听课、评课、磨课”作为各学校的日常性、群体性教研工作。要以每节课作为研究对象,对课堂教学目标确定、实现形式、教与学的方式、师生活动设计及教学流程组织实施等进行理论剖析,提高教师用教学理论指导教学实践的水平。通过互听互评,达到共同提高,特别是通过教师自觉“磨课”,使教师的课堂教学更高效。

第四十九条 学校要以教学竞赛活动为载体,提高教师教学技能。学校根据教学工作进度,适时举办课堂教学竞赛、说课竞赛、优秀教案(导学案)评选、论文竞赛等活动,给教师实践、交流、展示的机会,激发教师参与教学研究的积极性,促进教师课堂教学技能的全面提升。

第五十条 学校要重视教研的校际交流合作。各学校要开拓视野,创造性地开展校际教研交流,做到有自己的合作对象,制定教研合作方案,并认真开展教研交流活动,吸收借鉴他校好的做法。做到强强联手,以强带弱,共同发展。

第五十一条 学校教研工作要以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为重点,结合本校实际,加强对不同年龄段学生学习规律的研究,加强学法指导,加强对作业设计、学科复习巩固等方面的研究,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第五十二条 每学期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开展一定次数的教研活动(校级教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1次、每学科每周开展好1次学科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要做到活动前定好时间、定好主题、定好活动主持人;活动时做到认真研讨,做好记录;活动后认真整理,出成果。

第五十三条 学校要建立健全听评课制度,不满五年教龄的青年教师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五年教龄以上的教师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校长和负责教学的副校长,每学期听课30节以上。做好听课笔记和评议记录,加强与执教教师的交流研讨。鼓励开展校际之间的听评课活动。

第五十四条 学校要结合实际,引导教师针对教学问题,积极开展课题研究。课题研究的开展要以真实的、常态的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课例为载体,以小课题研究为抓手,解决操作层面的细节问题。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题研究”活动,攻克操作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第五十五条 学校要增强课题研究的实效性。各学校要以“课题”研究活动为载体,从教育教学实际出发,重点解决课题研究与教育教学“两张皮”的现象,提高课题研究的实效性、针对性。注重三个层次的研究:一是反思性研究,研究主体定位于每个教师,最终成果形式为论文;二是专题性研究,研究主体定位于教科研骨干教师和中层以上干部,最终成果形式为专题报告或调研报告;三是课题研究,由学校整体规划,课题立项与研究,最终成果形式为课题报告。各学校在选题、立项、研究、实验、结题等层面上要严格把关,每期都要形成高质量的文本资料,并积极推广教育科研工作的成果。

第五十六条学校要重视对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的培养,实施“双一百名教师、名校长培训”等,培养一支高水平的老、中、青相结合的师资队伍。积极开展师徒结对活动,发挥骨干教师和名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教师的快速、稳定地成长。

第五十七条学校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和手段开展网络教研,积极探索建立本校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打破时间和空间等客观条件的限制,通过建立QQ群、微信群、微博互动、论坛等方式,打造网络教研平台,建立网络研修活动,开展交互式学习,提高教研活动的实效性和灵活性,充分运用好远程教研成果和校本培训资源,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拓展教学空间,优化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第五十八条各学校要加快网络教研平台和网上教学资源库的建设,逐步推进学科网上备课、研讨、培训、反思等一系列网络教研活动的正常、规范开展,拓宽教学科研工作渠道,为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服务。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各学校根据本细则制定本校切实可行的教学常规实施办法(或者工作台账、工作清单都行)于2022年3月1日前报县教育局教研室备案。

第六十条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落实好本实施细则。每学年由县教育局组织中小学教学质量综合考核,对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突出的学校给予表彰,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学校进行问责。

第六十一条 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负责的教学常规工作督查小组,制定相应的督查评价方案,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认真检查,切实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六十二条校长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的全面开展和管理。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教研室主任要把主要精力和时间放在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的推进上,坚持深入课堂、深入教研组,了解教与学的实情。要重视教学过程管理,细化教学环节管理,完善教学、课题管理制度,对教育科研进行有效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教师课堂教学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第六十三条 县教育体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教学常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作为学校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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