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永仁县委永干字〔2022〕64号文件,经2022年8月23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方 涛 任永仁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三年);
杨兴智 任永仁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杨璋瑜 任永仁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徐思迪 免去永仁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2022年8月24日
永仁县人民政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