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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仁县2022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0810002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2年06月23日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通〔2022〕18号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20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永仁县2022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6月20日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永仁县2022年烟叶生产收购质量管理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2022年全县烟叶生产暨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各项生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全面提升烟叶生产整体水平和烟叶质量,确保完成烟叶生产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标准

以乡镇为单位,从烟叶政策落实、烟叶生产管理、烟叶收购管理、烟叶基础设施建设、加分项五个方面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内容及标准如下。

(一)烟叶政策落实(25分)

1.烟叶工作专项经费(5分)。乡镇按县级拨入烟叶生产工作经费(补助)落实烟叶生产工作,全额落实兑现的计5分,每少落实兑现一项扣1分,兑现比例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2.强化责任考核(2分)。乡镇把烤烟生产纳入年度工作考核重点,制定考核办法,强化考核奖惩,强化结果运用。未制定办法扣1分,未开展考核扣2分,扣完为止。

3.计划分解(3分)。乡镇及时分解下达烟叶计划,规范签订烟叶合同的计3分。乡镇计划分解文件缺失的每缺1个扣1分,扣完为止;平均分配烟叶合同,每发现1户扣0.5分,扣完为止;私下交易合同谋取不当利益,每户扣0.5分,可扣出负分;以烟叶合同计划为手段强制烟农生产其他作物,每户扣0.5分,可扣出负分;截留计划的,此项不得分。

4.稳定烟农烟区(10分)

(1)稳定烟农队伍(5分)。乡镇种烟农户数高于上一年度的得5分。种烟农户数低于上一年度,但减幅低于全县平均变化幅度的不扣分,减幅超过全县平均变化幅度的,每超1%扣1分,扣完为止。

(2)核心烟区保护(5分)。乡镇出台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制度和稳定核心烟区具体政策文件的计2.5分,未出台的扣2.5分;以乡镇2021年采集烟区规划数据中核心烟区比例为标准进行对标考核,年度移栽面积中的核心烟区面积占比每低于核心烟区规划比例1%扣0.2分,对规划区域外种植烟叶的,区域外每种植1%扣0.2分,扣完为止。

5.补贴兑现(5分)。通过财政补贴烟农、合作社等的资金于12月15日前兑现完成,未100%兑现的,此项不得分。

(二)烟叶生产管理(35分)

1.品种纯度(3分)。严格落实烟叶品种纯度管控措施,确保品种纯度的计3分。全面杜绝烟农自育苗,烟农自育苗的每个点扣0.5分,可扣出负分;田间种植非规划品种的每个点扣0.5分,可扣出负分;工商交接中工业企业品种不纯的,每个批次扣0.2分,可扣出负分。

2.优化布局(8分)

(1)确保轮作(1分)。轮作率达到90%及以上的计1分,轮作率低于90%的,每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2)连片种植(2分)。优化布局,坚持连片种植,山区连片不低于50亩、坝区连片不低于100亩的计2分,零星分散种植的每个点扣0.5分,扣完为止;连片中大面积种植其他作物的,每个连片扣0.2分,扣完为止。

(3)示范样板(5分)。未开展示范样板的此项不得分;示范样板数量不足的,每少1片扣2.5分,扣完为止;示范样板面积不足的,每不足1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示范样板效果差的,每片扣1分。

3.按节令抗旱移栽(15分)

(1)按期完成预整地(2分)。4月30日前完成预整地的计2分,未按时完成预整地的每片扣0.2分,扣完为止。

(2)按期完成移栽(3分)。5月10日前完成移栽,且膜下小苗移栽面积占比达到70%的计3分。未按时完成移栽面积的,每片扣0.5分,扣完为止;膜下小苗移栽面积每不足1%扣0.2分,扣完为止。

(3)栽足栽实(10分)。实际移栽面积与风险面积相符的计10分,移栽面积不足的每发现1处扣1分,扣完为止。

4.绿色生产(4分)

(1)烟叶安全(2分)。根据省级2021年烟叶样品农残检测结果,无样品农残超标的不扣分,超标样品数量占比10%(不含10%)以内的扣0.2分,超标样品数占比10%-30%(不含30%)的扣0.5分,超标样品数占比30%-50%(不含50%)的扣1分,超标样品数占比50%及以上的此项不得分。

(2)烟叶农残管控(2分)。切实加强烟叶农药残留管控力度,农残不超限的计2分,2022年县级田间鲜烟叶和烤后干烟叶农残超限率每超1%扣0.1分,可扣出负分。

5.烟叶烘烤(5分)。对乡镇2022年烘烤物联网、生物质能源烘烤、烤房多功能利用改造进行考核,单项每完不成1%扣0.2分。

(三)烟叶收购管理(35分)

1.收购任务目标(5分)。完成下达烟叶收购计划总量的计5分,未完成的此项不得分。

2.收购组织管理(15分)。严格对“约时定点、集中分级、集中运输、代表交售”收购模式进行考核。以收购点为单位,每发现一次组织不到位或效果差的扣0.5分,可扣出负分;单日交售进度突破合理范围,被通报的,每个收购点每次扣1分,可扣出负分;收购站点烟叶收购秩序混乱的,每个点每次扣1分,可扣出负分。

3.质量管理(15分)

(1)上等烟比例(5分)。上等烟比例超过指导控制限的,每超过1%,扣2分。

(2)等级质量(10分)。烟叶收购综合合格率达80%以上、综合等级纯度90%以上的计10分,每项每低1%扣0.1分,扣完为止。

(四)烟叶基础设施建设(5分)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年度各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任务的计5分。烟叶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按时按质完成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一次性通过州级验收的不扣分,二次通过州级验收的每项扣1分;未一次性通过省级或国家局复验的计0分。

(五)加分项

1.接受州烟草专卖局(公司)、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省政府生产收购现场检查考核,且检查考核效果好的,每次加1分;接受省级领导调研,且效果好的,每次加1分。

2.承担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州烟草专卖局(公司)、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国家烟草专卖局、州政府、省政府生产收购现场会议的,每次加1分;承担县级及以上课题示范的,每项加1分。

3.获得县级及以上评先评优奖励的,每项加1分。

4.烟叶税贡献度全县2分。根据各乡镇2022年完成烟叶税占比进行计算得分。

二、考核结果应用

乡镇配套村组烟叶工作经费数量作为县级配套乡镇烟叶工作经费依据,未足额配套村组工作经费的,相应减少直至取消县级配套工作经费。

三、其他

(一)本考核办法由永仁县现代烟草产业推进组办公室分时段组织检查考核验收,检查考核情况及时通报全县。

(二)本考核办法得出的考核得分折算计入永仁县综合绩效考评结果,并作为县人民政府对各乡镇下年度计划分配的依据。

(三)本考核办法由永仁县现代烟草产业推进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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