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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池乡人大主席团关于交办莲池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意见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2-0112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1年06月0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莲池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11件(列为议案2件、转作建议处理9件),代表个人提出建议28件。所提议案、建议中:水利建设方面7件、道路交通建设方面14件、产业发展方面8件、电力设施建设方面2件、污染防治及环境保护方面2件、教育方面1件、卫生方面1件、其他方面4件。根据《组织法》和《代表法》及相关规定,现交由莲池乡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办理(交办清单附后)。乡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调查研究,严格按照办复时限、程序、质量和行文规范进行办理,提高面商率和解决率,逐件答复和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不断提升代表的满意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阳光果乡·和美莲池”。

一是要按时限办理所有代表议案、建议应在8月31日前办复完毕;对于办理难度较大或者代表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办理件经报请乡人民政府同意可需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不得超过11月30日;对于已答复但正在解决问题的议案、建议,要在12月底前进行续办,并将问题解决情况及时反馈给代表。

二是要按类别标注。所有办复文件必须按要求分类,要根据办理完成情况,在答复文件右上角标明类别:一是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作标记;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用“B”作标记;所提问题因受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研究解决的,用“C”作标记。

三是要按格式复文。答复文件必须在征得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后,填写《莲池乡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由乡人民政府以正式文件印发。

四是要按要求答复。实行当面答复,文件一式两份,即把正式的答复文件送达到代表本人后,报送一份乡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备案。

莲池乡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请于2021年12月5日前报乡人大主席团。

附件:1.莲池乡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交办清单

2.莲池乡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莲池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2021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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