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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民政局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1227001 公文目录:政协提案 发文日期:2021年12月27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范光荣委员:

您在政协永仁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设规划莲池乡四棵树农村公益性公墓道路建设》的提案,由县政协提案委员会审定后转交我局承办,现就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主体和莲池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使用情况答复如下: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主体

为切实加强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有序推进全县殡葬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公墓管理规定》《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291号)、《楚雄州民政局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通知》(楚民事〔2015〕10号)文件有关规定,经2019年6月21日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永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永仁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县民政局是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管理和服务等具体工作”。

二、莲池乡公益性公墓建设使用情况

莲池乡农村公益性公墓于2018年11月开工,2019年12月完成规划设计、征地、审图,于2020年1月投入使用。规划用地面积18888.82平方米,约28.33亩,规划墓穴3350个,其中碑葬墓穴为2158个,生态葬墓穴为1192个,占墓穴总数的35.57%。规划建设管护用房一栋,建筑面积261平方米;公厕一个,建筑面积37.88平方米;焚烧房一个,建筑面积13.31平方米,预计总投资946.37万元。莲池乡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严格按照省、州、县相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截至目前,莲池乡农村公益性公墓运行正常,墓穴一期投入资金837676.2元,墓穴建成209个,全乡共有114个死亡人员人进入公墓安葬(其中碑葬113人、生态葬1人),从根本上改善了莲池乡丧葬陋习,促进全乡殡葬改革工作后续项目顺利推进为群众提供了优质服务。

莲池乡公益性公墓前期建成使用中,只有一条简易的土路到达公益性公墓,路面崎岖不平、雨天难于出行,根据这一情况,莲池乡人民政府结合实际,重新新修通了从南永公路四棵树丫口到莲池乡公墓的道路(共计1.8公里),该项目已于4月1日开工建设,预计2021年5月底修通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建成后将有效解决提案中莲池乡农村公益性公墓道路“路面较陡峭、崎岖不平、雨天更是难以出行、普通车辆难以通行到达、造成不便利”情况。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殡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更好地促进全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

永仁县民政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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