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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意见

索引号:1153232701517648x4-/2021-1108001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主题词: 文  号:永政办函〔2021〕10号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16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快推进全县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权益和待遇,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完善永仁县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机制,使教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日益增强,有效激发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新时代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永仁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保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的要求,明确义务教育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的比较口径,依法依规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对公务员普遍发

放奖励性补贴时,一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二、保障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县委组织部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永仁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保障永仁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水平不低于公务员。

三、保障实施范围、比较对象及统计口径

(一)义务教育教师范围。全县在编在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师,同时统筹考虑在编在职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二)比较对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比较对象为本县在编在职公务员。

(三)工资统计口径

1.公务员年均工资包含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规范津贴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年终一次性奖金,公务员奖励性补贴(特指中办发电〔2018〕20号下发后,规范的公务员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奖)。

2. 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包含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各地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的部分应纳入“教师奖励性补贴”。

3. 国家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按国家规定提高的部分不纳入计算比较范围。义务教育教师改革性补贴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 公务员奖励性补贴。根据《永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仁县规范津贴补贴和完善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通〔2017〕70号)文件精神,对公务员普遍发放的奖励性补贴。

5. 教师奖励性补贴。指对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的情况。

四、保障制度的建立

(一)建立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监测的长效机制。对永仁县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实行月工资收入统计制度,由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每月与县委组织部负责公务员工资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部门进行对接,统计分析永仁县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的月平均工资情况,根据月均收入情况推算年均收入情况,如发现义务教育教师年均收入低于公务员年均收入,立即向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应措施,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年收入不低于公务员年收入。

(二)建立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动态调整联动机制。永仁县将依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以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为基准,实行同步动态调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本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坚持全县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调整与公务员工资收入调整同步进行的原则,并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强化责任,加强统筹,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实现标准统一到位,经费足额预算到位,执行发放到位。核定公务员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水平。

1. 严格落实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政策。根据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及时调整义务教育教师基本工资标准。落实联动机制,强化督导评估,发放标准以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为计算基数。

2.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总量标准。核定发放标准时,将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作为公务员普遍发放奖励性补贴的前置条件。公务员在年度综合绩效奖励资金分配考核时,要同步考虑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的总量。

3. 积极稳妥实施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教师绩效工资的考核办法和分配办法。教师绩效工资与教职工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相结合,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工作业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级学校实际情况,动态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总量,及时办理教师岗位晋级,全面落实相关待遇。

(三)建立教师工资优先发放机制。县财政局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每月足额发放。

五、保障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吃透政策。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保障义务教师工资待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吃透政策、明确目标、把握重点,充分认识提高和保障义务教师教师待遇的重大意义。

(二)实事求是,坚持标准。统计义务教育教师和公务员工资收入待遇情况要明确比较口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数据结果必须真实,严禁虚报、瞒报。

附件:永仁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21年10月16日

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

永仁县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彭 鉴 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春俊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罗德宝 县委常委、县委统战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 永 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成 员:陈永德 县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县公务员局局长

起加洪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李建林 县财政局局长

罗雪芹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罗雪芹兼任,副主任为王海琴。

解读:永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保障长效机制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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